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及系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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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申请专利号:

CN201410375013.7

申请日:

2014.07.31

公开号:

CN104134241A

公开日:

2014.11.05

当前法律状态:

授权

有效性:

有权

法律详情:

授权|||实质审查的生效IPC(主分类):G07B 15/06申请日:20140731|||公开

IPC分类号:

G07B15/06(2011.01)I

主分类号:

G07B15/06

申请人:

广州华工信息软件有限公司

发明人:

罗庆异; 谭裕安; 张建文; 朱贺明; 杨柏; 李计管; 黄宇生

地址:

510663 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科汇二街13号

优先权:

专利代理机构:

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45

代理人:

杨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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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及系统,所述方法包括当装载OBU的ETC货车进入ETC车道的计重区域时,进行计重处理及获取计重结果;若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则计重结果无效,车辆倒车退出计重区域,再重新进入计重区域进行计重处理;若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确认,则计重结果生效,根据确认的计重结果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并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完成扣费交易处理;所述系统包括计重检测设备启动模块、计重处理模块、计重结果拒绝模块以及计重结果确认模块。本发明可以满足ETC货车在ETC车道处理时的重称需求,从而避免因车主对计重结果异议而产生不必要的收费纠纷等问题。

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
1.  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ETC车道上设置计重区域,该计重区域内设置有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的计重检测设备,所述方法包括:
当装载OBU的ETC货车进入ETC车道的计重区域时,启动计重区域内的计重检测设备;
通过计重检测设备对ETC货车进行计重处理及获取计重结果;
若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则计重结果无效,车辆倒车退出计重区域,再重新进入计重区域进行计重处理;
若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确认,则计重结果生效,根据确认的计重结果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并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完成扣费交易处理。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车辆为首次计重或重新计重次数未超过给定次数时,由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车辆重新计重次数超过给定次数时,判断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是否在给定范围内;
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超出给定范围,由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在给定范围内,按计重基准值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并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完成扣费交易处理。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判断计重检测设备是否成功获取计重结果,若是,由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否,进行报警提示;
判断OBU是否成功完成扣费交易处理,若是,抬杆放行车辆;若否,进行报警提示。

4.  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通过车主使用终端设备实现,所述终端设备带有确认按钮和/或拒绝按钮,并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在车主按下确认按钮或拒绝按钮时,将确认或拒绝的信息发送至主控机,由主控机依此控制是否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

5.  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通过车主使用OBU实现,所述OBU带有确认按钮和/或拒绝按钮,实现方式为以下任意一种:
a、所述OBU通过无线方式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在车主按下确认按钮或拒绝按钮时,将确认或拒绝的信息发送至主控机,由主控机依此控制是否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
b、所述OBU通过其内部限制逻辑暂不对通行卡进行刷写处理,只有在车主按下确认按钮时,通行卡才允许被刷写以完成交易处理操作。

6.  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倒车退出计重区域,再重新进入计重区域进行计重处理通过信息提示设备进行引导,所述信息提示设备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

7.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计重基准值为车辆首次计重时的计重结果,或为车辆最近一次计重时的计重结果,或为车辆多次计重结果的平均值。

8.  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在ETC车道上设置计重区域,该计重区域内设置有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的计重检测设备,所述系统包括:
计重检测设备启动模块,用于当装载OBU的ETC货车进入ETC车道的计重区域时,启动计重区域内的计重检测设备;
计重处理模块,用于通过计重检测设备对ETC货车进行计重处理及获取计重结果;
计重结果拒绝模块,用于若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则计重结果无效,车辆倒车退出计重区域,再重新进入计重区域进行计重处理;
计重结果确认模块,用于若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确认,则计重结果生效,根据确认的计重结果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并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完成扣费交易处理。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
计重次数判断模块,用于若车辆为首次计重或重新计重次数未超过给定次数时,由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车辆重新计重次数超过给定次数时,判断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是否在给定范围内;
计重差值判断模块,用于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超出给定范围,由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在给定范围内,按计重基准值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并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完成扣 费交易处理。

10.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
计重结果获取判断模块,用于判断计重检测设备是否成功获取计重结果,若是,由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否,进行报警提示;
扣费交易处理判断模块,用于判断OBU是否成功完成扣费交易处理,若是,抬杆放行车辆;若否,进行报警提示。

说明书

说明书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及系统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尤其是一种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及系统,属于车辆不停车收费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ETC的规模化建设及纵深化应用,ETC在缓解通行压力、提升服务形象、实现车辆快速通行、倡导节能减排等方面均发挥较为显著的优势。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ETC车道主要服务于客车车辆,暂时不能为存在计重处理需求的计重货车提供便捷的通行处理服务。由此,如何在利用ETC车道的车辆交易处理便捷性来提升货车的通行处理效率已成为目前我国ETC系统亟待有所突破的关键性问题。
无疑,要实现ETC车道兼具处理ETC客运车辆和货运车辆的能力,除了需要设计能适应普通ETC车辆和具备计重需求的ETC货车进行混合式收费的车道处理流程外,还应充分考虑好ETC货车因计重结果对其通行费金额有着直接影响,而具备较为敏感且强烈的重称需求,如ETC货车的车主对计重结果产生异议时,其一般会提出重新计重的处理服务需求,若未能满足必会对其通行体验打上大大折扣,不利于ETC货车处理服务的推广。
截止到目前,虽然已有相关单位提出具备计重处理模式的ETC车道系统技术方案,如中国专利号为201320137165.4,名称为“一种在计重模式下的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系统除了具备对ETC车辆的处理功能外,还能为ETC货车提供计重处理和不停车交易的快捷通行服务,但是该申请忽略了货车在计重收费实际业务执行过程中因对计重结果存有异议而产生重称的处理需求,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将存有较大局限性。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该方法主要针对ETC货车,在ETC货车在ETC车道处理时,能便捷、合理地享用到可重新计重的处理服务。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系统。
本发明的目的可以通过采取如下技术方案达到:
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ETC车道上设置计重区域,该计重区域内设置有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的计重检测设备,所述方法包括:
当装载OBU的ETC货车进入ETC车道的计重区域时,启动计重区域内的计重检测设备;
通过计重检测设备对ETC货车进行计重处理及获取计重结果;
若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则计重结果无效,车辆倒车退出计重区域,再重新进入计重区域进行计重处理;
若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确认,则计重结果生效,根据确认的计重结果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并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完成扣费交易处理。
作为一种实施方案,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车辆为首次计重或重新计重次数未超过给定次数时,由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车辆重新计重次数超过给定次数时,判断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是否在给定范围内;
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超出给定范围,由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在给定范围内,按计重基准值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并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完成扣费交易处理。
作为一种实施方案,所述方法还包括:
判断计重检测设备是否成功获取计重结果,若是,由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否,进行报警提示;
判断OBU是否成功完成扣费交易处理,若是,抬杆放行车辆;若否,进行报警提示。
作为一种实施方案,所述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通过车主使用终端设备实现,所述终端设备带有确认按钮和/或拒绝按钮,并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在车主按下确认按钮或拒绝按钮时,将确认或拒绝的信息发送至主控机,由主控机依此控制是否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
作为一种实施方案,所述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通过车主使用OBU实现,所述OBU带有确认按钮和/或拒绝按钮,实现方式为以下任意一种:
a、所述OBU通过无线方式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在车主按下确认按钮或拒绝按钮时,将确认或拒绝的信息发送至主控机,由主控机依此控制是否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
b、所述OBU通过其内部限制逻辑暂不对通行卡进行刷写处理,只有在车主按下确认按钮时,通行卡才允许被刷写以完成交易处理操作。
具体的,所述计重基准值为车辆首次计重时的计重结果,或为车辆最近一次计重时的计重结果,或为车辆多次计重结果的平均值。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可以通过采取如下技术方案达到:
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在ETC车道上设置计重区域,该计重区域内设置有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的计重检测设备,所述系统包括:
计重检测设备启动模块,用于当装载OBU的ETC货车进入ETC车道的计重区域时,启动计重区域内的计重检测设备;
计重处理模块,用于通过计重检测设备对ETC货车进行计重处理及获取计重结果;
计重结果拒绝模块,用于若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则计重结果无效,车辆倒车退出计重区域,再重新进入计重区域进行计重处理;
计重结果确认模块,用于若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确认,则计重结果生效,根据确认的计重结果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并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完成扣费交易处理。
作为一种实施方案,所述系统还包括:
计重次数判断模块,用于若车辆为首次计重或重新计重次数未超过给定次数时,由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车辆重新计重次数超过给定次数时,判断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是否在给定范围内;
计重差值判断模块,用于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超出给定范围,由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在给定范围内,按计重基准值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并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完成扣费交易处理。
作为一种实施方案,所述系统还包括:
计重结果获取判断模块,用于判断计重检测设备是否成功获取计重结果,若是,由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否,进行报警提示;
扣费交易处理判断模块,用于判断OBU是否成功完成扣费交易处理,若是,抬杆放行车辆;若否,进行报警提示。
本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
1、本发明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及系统实施简单,可以填补当前ETC计重收费处理技术中有关对货车重称处理的技术和手段空白,从而有效保障ETC车道上的货车交易处理服务体验。
2、本发明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及系统,可以满足ETC货车在ETC车道 处理时的重称需求,从而避免因车主对计重结果异议而产生不必要的收费纠纷等问题。
3、本发明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及系统,通过引入基于重称结果的偏差分析而触发对ETC货车的重称要求限制处理,从而使货车车辆的重称要求能控制在合理的次数范围内,避免因车主过多及无理的重称请求而影响ETC车道的通行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1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流程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2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流程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3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流程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7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系统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本实施例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在ETC车道上设置计重区域,该计重区域内设置有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的计重检测设备;在ETC车道外设置终端设备,该终端设备为含有确认按钮和拒绝按钮的开关量产生设备,其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在车主按下确认按钮时,将确认信息发送至主控机,则主控机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在车主按下拒绝按钮时,将拒绝信息发送至主控机,则主控机将不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如图1所示,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装载OBU(On board Unit,车载电子标签)的ETC货车进入ETC车道的计重区域;
S2、启动计重区域内的计重检测设备,通过计重检测设备对ETC货车进行计重处理,若计重检测设备成功获取计重结果,进入步骤S3;若计重检测设备获取计重结果失败,进行报警提示;
S3、此时车主可通过设置在车道外的终端设备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车主不认可计重结果,按下终端设备上的拒绝按钮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则该次计重结果无效,引导车辆倒车退出计重区域,返回步骤S1;若车主认可计重结果,按下终端设备上的确认按钮对计重结果进行确认,则该次计重结果生效,进入步骤S4;
S4、车道系统根据确认的计重结果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并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若OBU成功完成扣费交易处理,抬杆放行车辆;若OBU扣费交易处理失败,进行报警提示。
实施例2:
本实施例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在ETC车道上设置计重区域,该计重区 域内设置有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的计重检测设备;在ETC车道外设置终端设备,所述终端设备同样为含有拒绝按钮和确认按钮的开关量产生设备,其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如图2所示,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装载OBU的ETC货车进入ETC车道的计重区域;
S2、启动计重区域内的计重检测设备,通过计重检测设备对ETC货车进行计重处理,若计重检测设备成功获取计重结果,进入步骤S3;若计重检测设备获取计重结果失败,进行报警提示;
S3、若车辆为首次计重(即重新计重次数为0)或重新计重次数(每重新计重一次车道系统都会进行累积)未超过给定次数(设为N次)时,进入步骤S4;若车辆为重新计重,且次数超过给定次数(设为N次)时,进入步骤S5;
S4、车主可通过设置在车道外的终端设备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车主不认可计重结果,按下终端设备上的拒绝按钮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则该次计重结果无效,引导车辆倒车退出计重区域,返回步骤S1;若车主认可计重结果,按下终端设备上的确认按钮对计重结果进行确认,则该次计重结果生效,车道系统根据确认的计重结果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进入步骤S6;
S5、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超出给定范围,返回步骤S4;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在给定范围内,车道系统按计重基准值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进入步骤S6;
S6、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若OBU成功完成扣费交易处理,抬杆放行车辆;若OBU扣费交易处理失败,进行报警提示。
实施例3:
本实施例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在ETC车道上设置计重区域,该计重区域内设置有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的计重检测设备,且OBU带有确认按钮和拒绝按钮,并通过无线方式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在车主按下确认按钮时,将确认信息发送至主控机,则主控机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在车主按下拒绝按钮时,将拒绝信息发送至主控机,则主控机不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如图3所示,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装载OBU的ETC货车进入ETC车道的计重区域;
S2、启动计重区域内的计重检测设备,通过计重检测设备对ETC货车进行计重处理,若计重检测设备成功获取计重结果,进入步骤S3;若计重检测设备获取计重结果失败,进行报警提示;
S3、若车辆为首次计重或重新计重次数未超过给定次数时,进入步骤S4;若车辆为重新计重,且次数超过给定次数时,进入步骤S5;
S4、车主可通过装载于ETC货车上的OBU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车主不认可计重结果,按下OBU上的拒绝按钮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则该次计重结果无效,引导车辆倒车退出计重区域,返回步骤S1;若车主认可计重结果,按下OBU上的确认按钮对计重结果进行确认,则该次计重结果生效,车道系统根据确认的计重结果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进入步骤S6;
S5、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超出给定范围,返回步骤S4;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在给定范围内,车道系统按计重基准值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进入步骤S6;
S6、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若OBU成功完成扣费交易处理,抬杆放行车辆;若OBU扣费交易处理失败,进行报警提示。
上述实施例1~3中,引导车辆倒车退出计重区域以及报警提示均可以通过信息提示设备实现,所述信息提示设备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其包括信息提示牌和声光报警器,通过文字和声音提示车主。
上述实施例2和3中,所述给定次数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如3~5次;所述给定范围根据运营规则自定义配置;所述计重基准值为车辆首次计重时的计重结果,或为车辆最近一次计重时的计重结果,或为车辆多次计重结果的平均值。
实施例4:
本实施例的主要特点是:所述终端设备为只含有确认按钮或拒绝按钮的开关量产生设备;若只含有确认按钮,在车主按下确认按钮时,将确认信息发送至主控机,则主控机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如果车主在指定时间内(如10秒、20秒等)不按下确认按钮,则判断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则主控机不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然后重新计重;若只含有拒绝按钮,在车主按下拒绝按钮时,将拒绝信息发送至主控机,则主控机不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然后重新计重,如果车主在指定时间内(如5秒、10秒等)不按下拒绝按钮,则判断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确认,则主控机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其余同实施例1或2。
实施例5:
本实施例的主要特点是:所述OBU只带有确认按钮或拒绝按钮;若只带有确认按钮,在车主按下确认按钮时,将确认信息发送至主控机,则主控机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如果车主在指定时间内(如10秒、20秒等)不按下确认按钮,则判断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则主控机不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然后重新计重;若只带有拒绝按钮,在车主按下拒绝按钮时,将拒绝信息发送至主控机,则主控机不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然后重新计重,如果车主在指定时间内(如5秒、10秒等)不按下拒绝按钮,则判断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确认,则主控机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其余同实施例3。
实施例6:
本实施例的主要特点是:所述OBU通过其内部限制逻辑暂不对通行卡进行刷写处理,只有在车主按下确认按钮时,通行卡才允许被刷写用以完成交易处理操作。其余同实施例3或5。
实施例7:
本实施例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系统,在ETC车道上设置计重区域,该计重区域内设置有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的计重检测设备,如图4所示,所述系统包括:
计重检测设备启动模块,用于当装载OBU的ETC货车进入ETC车道的计重区域时,启动计重区域内的计重检测设备;
计重处理模块,用于通过计重检测设备对ETC货车进行计重处理及获取计重结果;
计重结果获取判断模块,用于判断计重检测设备是否成功获取计重结果,若是,在计重次数超过给定次数,且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超出给定范围时,由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否,进行报警提示;
计重次数判断模块,用于若车辆为首次计重或重新计重次数未超过给定次数时,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车辆重新计重次数超过给定次数时,判断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是否在给定范围内;
计重差值判断模块,用于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超出给定范围,由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在给定范围内,按计重基准值结合基准费率计算通行费额,并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完成扣费交易处理;
计重结果拒绝模块,用于若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则计重结果无效,倒车退出计重区域,再重新进入计重区域进行计重处理;
计重结果确认模块,用于若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确认,则计重结果生效,根据确认的计重结果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并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完成扣费交易处理;
扣费交易处理判断模块,用于判断OBU是否成功完成扣费交易处理,若是,抬杆放行车辆;若否,进行报警提示。
实施例8: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7的区别之处在于:无需计重次数判断模块和计重差值判断模块,而所述计重结果获取判断模块,用于判断计重检测设备是否成功获取计重结果,若是,由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否,进行报警提示。
综上所述,本发明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及系统,可以满足ETC货车在 ETC车道处理时的重称需求,从而避免因车主对计重结果异议而产生不必要的收费纠纷等问题。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专利优选的实施例,但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如实施例1~3中,车辆倒车退出计重区域可以由车主自行完成,而无需经过任何的引导工作,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专利所公开的范围内,根据本发明专利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专利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属于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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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申请公布号 CN 104134241 A (43)申请公布日 2014.11.05 C N 1 0 4 1 3 4 2 4 1 A (21)申请号 201410375013.7 (22)申请日 2014.07.31 G07B 15/06(2011.01) (71)申请人广州华工信息软件有限公司 地址 510663 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大道 99号科汇金谷,科汇二街13号 (72)发明人罗庆异 谭裕安 张建文 朱贺明 杨柏 李计管 黄宇生 (74)专利代理机构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 限公司 44245 代理人杨晓松 (54) 发明名称 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 及系统。

2、 (57)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 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及系统,所述方法包括当装 载OBU的ETC货车进入ETC车道的计重区域时, 进行计重处理及获取计重结果;若车主对计重结 果进行拒绝,则计重结果无效,车辆倒车退出计重 区域,再重新进入计重区域进行计重处理;若车 主对计重结果进行确认,则计重结果生效,根据确 认的计重结果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并 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完成扣 费交易处理;所述系统包括计重检测设备启动模 块、计重处理模块、计重结果拒绝模块以及计重结 果确认模块。本发明可以满足ETC货车在ETC车 道处理时的重称需求,从而避免因车主对计重。

3、结 果异议而产生不必要的收费纠纷等问题。 (51)Int.Cl. 权利要求书2页 说明书6页 附图4页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专利申请 权利要求书2页 说明书6页 附图4页 (10)申请公布号 CN 104134241 A CN 104134241 A 1/2页 2 1.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ETC车道上设置计重区 域,该计重区域内设置有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的计重检测设备,所述方法包括: 当装载OBU的ETC货车进入ETC车道的计重区域时,启动计重区域内的计重检测设备; 通过计重检测设备对ETC货车进行计重处理及获取计重结果; 若车。

4、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则计重结果无效,车辆倒车退出计重区域,再重新进入计 重区域进行计重处理; 若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确认,则计重结果生效,根据确认的计重结果结合基准费率计 算出通行费额,并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完成扣费交易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其特征在 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车辆为首次计重或重新计重次数未超过给定次数时,由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 确认;若车辆重新计重次数超过给定次数时,判断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是否在给定 范围内; 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超出给定范围,由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 计重结果与计。

5、重基准值之差在给定范围内,按计重基准值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 并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完成扣费交易处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 述方法还包括: 判断计重检测设备是否成功获取计重结果,若是,由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 若否,进行报警提示; 判断OBU是否成功完成扣费交易处理,若是,抬杆放行车辆;若否,进行报警提示。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其特 征在于:所述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通过车主使用终端设备实现,所述终端设备 带有确认按钮和/或拒绝按钮,并通过有。

6、线或无线方式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在车主 按下确认按钮或拒绝按钮时,将确认或拒绝的信息发送至主控机,由主控机依此控制是否 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 5.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其特 征在于:所述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通过车主使用OBU实现,所述OBU带有确认按 钮和/或拒绝按钮,实现方式为以下任意一种: a、所述OBU通过无线方式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在车主按下确认按钮或拒绝按 钮时,将确认或拒绝的信息发送至主控机,由主控机依此控制是否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 理; b、所述OBU通过其内部限制逻辑暂不对通行卡进行刷写处理,只有在车主按下确。

7、认按 钮时,通行卡才允许被刷写以完成交易处理操作。 6.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其特 征在于:所述车辆倒车退出计重区域,再重新进入计重区域进行计重处理通过信息提示设 备进行引导,所述信息提示设备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计重基准值为车辆首次计重时的计重结果,或为车辆最近一次计重时的计重结果,或 权 利 要 求 书CN 104134241 A 2/2页 3 为车辆多次计重结果的平均值。 8.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在ETC车道上设置计重区。

8、 域,该计重区域内设置有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的计重检测设备,所述系统包括: 计重检测设备启动模块,用于当装载OBU的ETC货车进入ETC车道的计重区域时,启动 计重区域内的计重检测设备; 计重处理模块,用于通过计重检测设备对ETC货车进行计重处理及获取计重结果; 计重结果拒绝模块,用于若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则计重结果无效,车辆倒车退出 计重区域,再重新进入计重区域进行计重处理; 计重结果确认模块,用于若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确认,则计重结果生效,根据确认的计 重结果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并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完成扣 费交易处理。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带有重称功能的。

9、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 述系统还包括: 计重次数判断模块,用于若车辆为首次计重或重新计重次数未超过给定次数时,由车 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车辆重新计重次数超过给定次数时,判断计重结果与计 重基准值之差是否在给定范围内; 计重差值判断模块,用于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超出给定范围,由车主对计重 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在给定范围内,按计重基准值结合基 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并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完成扣费交易处理。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 述系统还包括: 计重结果获取判断模。

10、块,用于判断计重检测设备是否成功获取计重结果,若是,由车主 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否,进行报警提示; 扣费交易处理判断模块,用于判断OBU是否成功完成扣费交易处理,若是,抬杆放行车 辆;若否,进行报警提示。 权 利 要 求 书CN 104134241 A 1/6页 4 带有重称功能的 ETC 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及系统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尤其是一种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 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及系统,属于车辆不停车收费领域。 背景技术 0002 随着我国ETC的规模化建设及纵深化应用,ETC在缓解通行压力、提升服务形象、 实现车辆快速通行、倡导节能。

11、减排等方面均发挥较为显著的优势。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ETC 车道主要服务于客车车辆,暂时不能为存在计重处理需求的计重货车提供便捷的通行处理 服务。由此,如何在利用ETC车道的车辆交易处理便捷性来提升货车的通行处理效率已成 为目前我国ETC系统亟待有所突破的关键性问题。 0003 无疑,要实现ETC车道兼具处理ETC客运车辆和货运车辆的能力,除了需要设计能 适应普通ETC车辆和具备计重需求的ETC货车进行混合式收费的车道处理流程外,还应充 分考虑好ETC货车因计重结果对其通行费金额有着直接影响,而具备较为敏感且强烈的重 称需求,如ETC货车的车主对计重结果产生异议时,其一般会提出重新计重的处理服务。

12、需 求,若未能满足必会对其通行体验打上大大折扣,不利于ETC货车处理服务的推广。 0004 截止到目前,虽然已有相关单位提出具备计重处理模式的ETC车道系统技术方 案,如中国专利号为201320137165.4,名称为“一种在计重模式下的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 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系统除了具备对ETC车辆的处理功能外,还能为ETC货车提供计重 处理和不停车交易的快捷通行服务,但是该申请忽略了货车在计重收费实际业务执行过程 中因对计重结果存有异议而产生重称的处理需求,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将存有较大局限性。 发明内容 0005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 。

13、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该方法主要针对ETC货车,在ETC货车在ETC车道处理时,能便捷、合 理地享用到可重新计重的处理服务。 0006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系统。 0007 本发明的目的可以通过采取如下技术方案达到: 0008 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ETC车道上设置计重 区域,该计重区域内设置有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的计重检测设备,所述方法包括: 0009 当装载OBU的ETC货车进入ETC车道的计重区域时,启动计重区域内的计重检测 设备; 0010 通过计重检测设备对ETC货车进行计重处理及获取计重结果; 0011 若。

14、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则计重结果无效,车辆倒车退出计重区域,再重新进 入计重区域进行计重处理; 0012 若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确认,则计重结果生效,根据确认的计重结果结合基准费 率计算出通行费额,并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完成扣费交易处理。 说 明 书CN 104134241 A 2/6页 5 0013 作为一种实施方案,所述方法还包括: 0014 若车辆为首次计重或重新计重次数未超过给定次数时,由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 绝或确认;若车辆重新计重次数超过给定次数时,判断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是否在 给定范围内; 0015 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超出给定范围,由车主对计重结果。

15、进行拒绝或确 认;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在给定范围内,按计重基准值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 费额,并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完成扣费交易处理。 0016 作为一种实施方案,所述方法还包括: 0017 判断计重检测设备是否成功获取计重结果,若是,由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 确认;若否,进行报警提示; 0018 判断OBU是否成功完成扣费交易处理,若是,抬杆放行车辆;若否,进行报警提示。 0019 作为一种实施方案,所述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通过车主使用终端设备 实现,所述终端设备带有确认按钮和/或拒绝按钮,并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与车道系统的 主控机连接,在车主按下确认按钮或拒。

16、绝按钮时,将确认或拒绝的信息发送至主控机,由主 控机依此控制是否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 0020 作为一种实施方案,所述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通过车主使用OBU实 现,所述OBU带有确认按钮和/或拒绝按钮,实现方式为以下任意一种: 0021 a、所述OBU通过无线方式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在车主按下确认按钮或拒绝 按钮时,将确认或拒绝的信息发送至主控机,由主控机依此控制是否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 处理; 0022 b、所述OBU通过其内部限制逻辑暂不对通行卡进行刷写处理,只有在车主按下确 认按钮时,通行卡才允许被刷写以完成交易处理操作。 0023 具体的,所述计重基准值为车辆首次计重时的。

17、计重结果,或为车辆最近一次计重 时的计重结果,或为车辆多次计重结果的平均值。 0024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可以通过采取如下技术方案达到: 0025 带有重称功能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在ETC车道上设置计重 区域,该计重区域内设置有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的计重检测设备,所述系统包括: 0026 计重检测设备启动模块,用于当装载OBU的ETC货车进入ETC车道的计重区域时, 启动计重区域内的计重检测设备; 0027 计重处理模块,用于通过计重检测设备对ETC货车进行计重处理及获取计重结 果; 0028 计重结果拒绝模块,用于若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则计重结果无效,车辆倒车 退出计。

18、重区域,再重新进入计重区域进行计重处理; 0029 计重结果确认模块,用于若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确认,则计重结果生效,根据确认 的计重结果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并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完 成扣费交易处理。 0030 作为一种实施方案,所述系统还包括: 0031 计重次数判断模块,用于若车辆为首次计重或重新计重次数未超过给定次数时, 由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车辆重新计重次数超过给定次数时,判断计重结果 说 明 书CN 104134241 A 3/6页 6 与计重基准值之差是否在给定范围内; 0032 计重差值判断模块,用于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超出给定范围,由车。

19、主对 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在给定范围内,按计重基准值结 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并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完成扣费交易处 理。 0033 作为一种实施方案,所述系统还包括: 0034 计重结果获取判断模块,用于判断计重检测设备是否成功获取计重结果,若是,由 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否,进行报警提示; 0035 扣费交易处理判断模块,用于判断OBU是否成功完成扣费交易处理,若是,抬杆放 行车辆;若否,进行报警提示。 0036 本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 0037 1、本发明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及系统实施简单,可以填补当前。

20、ETC计重 收费处理技术中有关对货车重称处理的技术和手段空白,从而有效保障ETC车道上的货车 交易处理服务体验。 0038 2、本发明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及系统,可以满足ETC货车在ETC车道处 理时的重称需求,从而避免因车主对计重结果异议而产生不必要的收费纠纷等问题。 0039 3、本发明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及系统,通过引入基于重称结果的偏差分 析而触发对ETC货车的重称要求限制处理,从而使货车车辆的重称要求能控制在合理的次 数范围内,避免因车主过多及无理的重称请求而影响ETC车道的通行效率。 附图说明 0040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1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流程示意图。 。

21、0041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2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流程示意图。 0042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3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流程示意图。 0043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7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系统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44 实施例1: 0045 本实施例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在ETC车道上设置计重区域,该计重区域 内设置有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的计重检测设备;在ETC车道外设置终端设备,该终端 设备为含有确认按钮和拒绝按钮的开关量产生设备,其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与车道系统的 主控机连接,在车主按下确认按钮时,将确认信息发送至主控机,则主控机对当前车辆进行 交易处理;在车主按。

22、下拒绝按钮时,将拒绝信息发送至主控机,则主控机将不对当前车辆 进行交易处理;如图1所示,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46 S1、装载OBU(On board Unit,车载电子标签)的ETC货车进入ETC车道的计重区 域; 0047 S2、启动计重区域内的计重检测设备,通过计重检测设备对ETC货车进行计重处 理,若计重检测设备成功获取计重结果,进入步骤S3;若计重检测设备获取计重结果失败, 进行报警提示; 说 明 书CN 104134241 A 4/6页 7 0048 S3、此时车主可通过设置在车道外的终端设备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车 主不认可计重结果,按下终端设备上的拒绝按钮对计重结果。

23、进行拒绝,则该次计重结果无 效,引导车辆倒车退出计重区域,返回步骤S1;若车主认可计重结果,按下终端设备上的确 认按钮对计重结果进行确认,则该次计重结果生效,进入步骤S4; 0049 S4、车道系统根据确认的计重结果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并控制车道微 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若OBU成功完成扣费交易处理,抬杆放行车辆;若OBU扣费交 易处理失败,进行报警提示。 0050 实施例2: 0051 本实施例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在ETC车道上设置计重区域,该计重区域 内设置有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的计重检测设备;在ETC车道外设置终端设备,所述终 端设备同样为含有拒绝按钮和确认按钮。

24、的开关量产生设备,其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 如图2所示,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52 S1、装载OBU的ETC货车进入ETC车道的计重区域; 0053 S2、启动计重区域内的计重检测设备,通过计重检测设备对ETC货车进行计重处 理,若计重检测设备成功获取计重结果,进入步骤S3;若计重检测设备获取计重结果失败, 进行报警提示; 0054 S3、若车辆为首次计重(即重新计重次数为0)或重新计重次数(每重新计重一次 车道系统都会进行累积)未超过给定次数(设为N次)时,进入步骤S4;若车辆为重新计 重,且次数超过给定次数(设为N次)时,进入步骤S5; 0055 S4、车主可通过设置在车道外的终端。

25、设备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车主不 认可计重结果,按下终端设备上的拒绝按钮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则该次计重结果无效,引 导车辆倒车退出计重区域,返回步骤S1;若车主认可计重结果,按下终端设备上的确认按 钮对计重结果进行确认,则该次计重结果生效,车道系统根据确认的计重结果结合基准费 率计算出通行费额,进入步骤S6; 0056 S5、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超出给定范围,返回步骤S4;若计重结果与计 重基准值之差在给定范围内,车道系统按计重基准值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进入 步骤S6; 0057 S6、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若OBU成功完成扣费交易处理,抬杆 放行车辆;若O。

26、BU扣费交易处理失败,进行报警提示。 0058 实施例3: 0059 本实施例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在ETC车道上设置计重区域,该计重区 域内设置有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的计重检测设备,且OBU带有确认按钮和拒绝按钮, 并通过无线方式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在车主按下确认按钮时,将确认信息发送至主 控机,则主控机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在车主按下拒绝按钮时,将拒绝信息发送至主控 机,则主控机不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如图3所示,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60 S1、装载OBU的ETC货车进入ETC车道的计重区域; 0061 S2、启动计重区域内的计重检测设备,通过计重检测设备对ETC。

27、货车进行计重处 理,若计重检测设备成功获取计重结果,进入步骤S3;若计重检测设备获取计重结果失败, 进行报警提示; 说 明 书CN 104134241 A 5/6页 8 0062 S3、若车辆为首次计重或重新计重次数未超过给定次数时,进入步骤S4;若车辆 为重新计重,且次数超过给定次数时,进入步骤S5; 0063 S4、车主可通过装载于ETC货车上的OBU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车主不认 可计重结果,按下OBU上的拒绝按钮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则该次计重结果无效,引导车辆 倒车退出计重区域,返回步骤S1;若车主认可计重结果,按下OBU上的确认按钮对计重结果 进行确认,则该次计重结果生效,车道。

28、系统根据确认的计重结果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 费额,进入步骤S6; 0064 S5、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超出给定范围,返回步骤S4;若计重结果与计 重基准值之差在给定范围内,车道系统按计重基准值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进入 步骤S6; 0065 S6、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若OBU成功完成扣费交易处理,抬杆 放行车辆;若OBU扣费交易处理失败,进行报警提示。 0066 上述实施例13中,引导车辆倒车退出计重区域以及报警提示均可以通过信息 提示设备实现,所述信息提示设备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其包括信息提示牌和声光报 警器,通过文字和声音提示车主。 0067 上述实施例。

29、2和3中,所述给定次数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如35次;所述 给定范围根据运营规则自定义配置;所述计重基准值为车辆首次计重时的计重结果,或为 车辆最近一次计重时的计重结果,或为车辆多次计重结果的平均值。 0068 实施例4: 0069 本实施例的主要特点是:所述终端设备为只含有确认按钮或拒绝按钮的开关量产 生设备;若只含有确认按钮,在车主按下确认按钮时,将确认信息发送至主控机,则主控机 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如果车主在指定时间内(如10秒、20秒等)不按下确认按钮, 则判断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则主控机不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然后重新计重;若 只含有拒绝按钮,在车主按下拒绝按钮时,将拒绝。

30、信息发送至主控机,则主控机不对当前车 辆进行交易处理,然后重新计重,如果车主在指定时间内(如5秒、10秒等)不按下拒绝按 钮,则判断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确认,则主控机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其余同实施例1 或2。 0070 实施例5: 0071 本实施例的主要特点是:所述OBU只带有确认按钮或拒绝按钮;若只带有确认按 钮,在车主按下确认按钮时,将确认信息发送至主控机,则主控机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 理,如果车主在指定时间内(如10秒、20秒等)不按下确认按钮,则判断车主对计重结果进 行拒绝,则主控机不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然后重新计重;若只带有拒绝按钮,在车主 按下拒绝按钮时,将拒绝信息发送至主。

31、控机,则主控机不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然后重 新计重,如果车主在指定时间内(如5秒、10秒等)不按下拒绝按钮,则判断车主对计重结 果进行确认,则主控机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其余同实施例3。 0072 实施例6: 0073 本实施例的主要特点是:所述OBU通过其内部限制逻辑暂不对通行卡进行刷写处 理,只有在车主按下确认按钮时,通行卡才允许被刷写用以完成交易处理操作。其余同实施 例3或5。 说 明 书CN 104134241 A 6/6页 9 0074 实施例7: 0075 本实施例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系统,在ETC车道上设置计重区域,该计重区域 内设置有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的计重检测设。

32、备,如图4所示,所述系统包括: 0076 计重检测设备启动模块,用于当装载OBU的ETC货车进入ETC车道的计重区域时, 启动计重区域内的计重检测设备; 0077 计重处理模块,用于通过计重检测设备对ETC货车进行计重处理及获取计重结 果; 0078 计重结果获取判断模块,用于判断计重检测设备是否成功获取计重结果,若是,在 计重次数超过给定次数,且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超出给定范围时,由车主对计重结 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否,进行报警提示; 0079 计重次数判断模块,用于若车辆为首次计重或重新计重次数未超过给定次数时, 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车辆重新计重次数超过给定次数时,判断计重。

33、结果与 计重基准值之差是否在给定范围内; 0080 计重差值判断模块,用于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超出给定范围,由车主对 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在给定范围内,按计重基准值结 合基准费率计算通行费额,并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完成扣费交易处理; 0081 计重结果拒绝模块,用于若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则计重结果无效,倒车退出 计重区域,再重新进入计重区域进行计重处理; 0082 计重结果确认模块,用于若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确认,则计重结果生效,根据确认 的计重结果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并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完 成扣费交易处理; 。

34、0083 扣费交易处理判断模块,用于判断OBU是否成功完成扣费交易处理,若是,抬杆放 行车辆;若否,进行报警提示。 0084 实施例8: 0085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7的区别之处在于:无需计重次数判断模块和计重差值判断模 块,而所述计重结果获取判断模块,用于判断计重检测设备是否成功获取计重结果,若是, 由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否,进行报警提示。 0086 综上所述,本发明的ETC车道计重收费处理方法及系统,可以满足ETC货车在ETC 车道处理时的重称需求,从而避免因车主对计重结果异议而产生不必要的收费纠纷等问 题。 0087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专利优选的实施例,但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 此,如实施例13中,车辆倒车退出计重区域可以由车主自行完成,而无需经过任何的引 导工作,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专利所公开的范围内,根据本发明专利 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专利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属于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 说 明 书CN 104134241 A 1/4页 10 图1 说 明 书 附 图CN 104134241 A 10 2/4页 11 图2 说 明 书 附 图CN 104134241 A 11 3/4页 12 图3 说 明 书 附 图CN 104134241 A 12 4/4页 13 图4 说 明 书 附 图CN 104134241 A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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