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固定在某一表面上的可调节的悬挂装置,特别是涉及一种可固定在天花板或墙壁上(但不仅限于此),并借助于与该悬挂装置相连接的挠性件和/或与该悬挂装置连成一体的挂钩部分,就可用来悬挂多种物品。 本发明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种简单、成本低并具有多种功能的拴住物品的装置。
现有的在家庭和车库中大量用来悬挂物品的东西有灯钩、钉子、销钉、球柄、托架及其它悬挂装置。这些装置都具有凸出来的部分,这些凸出来的部分便于用来钩住那些具有凹窝或绳圈地物品。如果物品不具有凹窝或绳圈这类结构,就必须用铁丝或者绳索系在该物品上构成一个环圈,以便将物品挂在该悬挂装置上。
这些已知的拴住物品的方法有一些缺陷,当这些方法取决于绳索或铁丝的有效性和所打的结或所緾绕的铁丝的整体时,通常是不安全的。一个用铁丝或绳索将物品拴在灯钩或销钉上是很容易被碰掉的。此外,这些钩子、托架和其它固定悬挂装置的功能有限,并且它们凸出在所固定的表面上,在不使用时,容易碰伤人体或损坏衣服。
本发明是对现有技术的固定悬挂装置加以改进,试图消除上述缺点中的一个或多个。
根据本发明所提供的固定于某一表面上的可调的悬挂装置,它包括:
具有一个贯穿的通道的本体部分,所述的通道可容纳一根细长挠性件。
与上述本体部分相连、并用于夹持细长挠性件一端的夹持部分。细长挠性件可布置在所述通道里,且一端被夹持在所说夹持部分中,上述挠性件的一部分构成一个从所说装置伸出并悬挂在该装置下的绳圈。通过拉穿过所说通道的挠性件的方法,可以调节绳圈的长度。
所说的本体部分最好是空心的,并且所说通道与所说本体内部相通。
该通道最好贯穿于分别位于该装置相对的两边的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之间,且该装置上带有一根细长挠性件,该挠性件一端被上述夹持部分所夹持,另一自由端穿过上述第一开口与第二开口而构成一个外部绳圈,并悬挂于该装置之下。
在最佳实施例中,该细长挠性件为一根绳子。
为更清楚地表达本发明,下面将参照附图,用举例的方式描述本发明的悬挂装置的最佳实施方式:
图1是该悬挂装置的最佳实施方式的侧视图,该悬挂装置由一个螺钉固定在墙上。
图2是图1所示装置的正视图。
图3是图1所示的最佳实施方式的一个应用实例。
图4是同一实施方式的另一应用实例。
图5是图1所示的悬挂装置的背面的透视图。
图6是图5中所示的实施方式的背面图,一根绳子以最佳方式布置在该装置中。
图7是固定在水平表面上的同一实施方式的侧视图。
图8是一个以普通方式悬挂在该装置上的画框的侧视图。
图9是一个画框采用另一种方式悬挂在同样的装置上的一个实例。
图10是本发明又一个应用实例:构成一个书架。
图11是图10中描述的书架的侧视图。
参照图1和图2,其中1是本发明的最佳实施方式的悬挂装置。悬挂装置1包括本体部分3以及与其连成一体的挂钩部分11,该挂钩从本体向外延伸并向固定悬挂装置的表面弯曲。该装置的轮廓呈蛋壳形,但显然也可以采用任何其它的美观外形。在图2中表示出了位于该悬挂装置中心部分的孔12,螺钉、螺拴、钉子或其它固定件穿过该孔将本装置固定在天花板或墙面上。
在该悬挂装置的另一实施方式中,用粘性物质来代替孔12的作用,将本装置固定在某一表面上。此种实施方式特别适于在家庭中不希望在墙面或天花板上打洞用来悬挂重量不大的物体。
该装置的本体3具有一个贯通的通道5(见图1),绳7从中穿过构成一个绳圈9,它位于该装置的外面。在该实施方式中,绳7的一端被夹持在该装置内部,而另一自由端穿过装置底部的另一开口构成绳尾14。另一种布置方案中(图中未画出),该自由端一直穿过通道5,故不再需要另外一个开口。
本发明的最佳实施方式的应用,如图5和图6所示的该悬挂装置的背面视图则更容易理解。
参照图5中所示的该悬挂装置的背面的透视图,在该装置中可清楚地看见本体3中的凹窝15。通孔5包括位于本装置相对的两侧的第一开口21和第二开口23,同时也与本体3上的凹窝15相通。凹窝15中还有一个夹持部分13,其上有用来夹持本装置的绳头的耳状承窝27。本实施方式还具有位于本装置1底端的第三开口25。该悬挂装置1可以使用任何适宜的材料制成,其中以塑料为原料并采用公知的压铸工艺制作成型是最经济的。在图5中标出的宽度A、B、C与D以小于本装置所用的绳子直径为宜。这样在安装时及组装完毕后都易于使绳子保持在正确位置上。
但为了易于制造起见,狭缝A、B、C与D中,每一个的宽度可以与相应的开口宽度相等,从而构成若干U型的凹槽。与本装置相连的绳子可以自由地从各相应的开口中抽出,直到该装置固定在某一表面上,从而将凹窝15完全封闭起来为止。
在图6中表示了绳7在装置1中的最佳布置方式,该绳最好是以尼龙制成,其一端熔化形成一个相对粗大的部分,以便放入夹持部分13的承窝27中。绳7从夹持部分13伸入凹窝15并从第一个开口21伸出,在凹窝15中构成一个内绳圈29。绳7的另一自由端构成一个外绳圈9后穿入装置1另一侧的第二个开口23,然后穿过内绳圈29后,再从第三个开口25穿出,构成绳尾14。内绳圈29与承窝27相配合,在装置1的中构成一个锁紧结构。当拉动外绳圈9时,绳子从第一个开口21伸出的部分被拉动,绕过标号为31的绳段的绳圈29被收紧。这样就有效地防止了绳段31的滑动,而外绳圈9的长度也因之锁定。即使在外绳圈上施加更大的力,结果也只能使内绳圈29收紧,从而将绳段31固定下来。如果希望改变外绳圈9的长度,则可以拉绳尾14,也可以直接拉动绳子从第二开口23伸出的部分,此时,锁紧结构17被拉松,绳圈9也就被相应地缩短或伸长。
图6中所示的夹持部分13及锁紧结构17的简单布置在选用了适当的绳7的情况下,实际使用效果很好。虽然在上述的实施方式中,使用的是一根尼龙绳,但可以使用象钢丝绳、铁丝、链条、皮革或其它适用的挠性材料的任何细长挠性件。在使用时如果外圈9受力很大,例如吊挂一件很重的东西时,可以采用另外形式的夹持部分和锁紧结构,以保证安全地悬挂重物。图示的实施例使用是很方便的,因为除附加的一根绳子外没有其它可动部件,再用螺钉或螺拴通过孔12,即可将装置1固定在某一表面上。但在另外的结构中(图中未画出),该装置具有以锁定外绳圈9的棘轮锁紧结构,该锁紧结构在外绳圈受力时锁紧,而在拉绳子的自由端7时松开。这种棘轮式锁紧结构常用来把窗帘锁定在打开状态,相类似,夹持部分上有一颗螺钉或钉子将绳子缚于其上。
现在已经描述了该悬挂装置的一个最佳实施方式的基本构造与操作方法,很快还可以看到该装置还有很多的用途,在图3、4、8、9、10与11中描述了若干可能的应用。
图3所示的是该装置的应用之一,其中外绳圈9通过一件普通的园艺工具32的把手后又挂在装置1的挂钩11上。装置1中的锁紧结构13可防止绳圈9被拉长,此时,重物实际上是悬挂在两个外绳圈上。该悬挂装置的这种应用可以在很多情况下被用于家庭、公园、车库及其它贮藏库。用这种悬挂方法的装置的另一用途,如图10、11所示,图10为固定在墙上的两个悬挂装置共同吊起一块搁板的透视图。绳圈9从该装置向下延伸,绕过木搁板33后套在每个装置1的挂钩11上。图11是图10的侧视图。除非是相当大的重量都集中在搁板的最外沿,否则是不会出现打滑现象的。如果需要防止这种现象发生,在处在木搁板33的最外沿的绳圈9上固定一个小的塑料或金属附件,这是一个很简单的解决方法。该附件35如图11中的放大部分所示,按前面所说的方式,将绳圈9伸长或缩短来调节搁板相对于装置1的高度。如果有必要,绳尾可以切去或折起,使其不被看见。
图4描述了使用本发明的装置的另一个实例,其中绳圈9用来直接悬挂插入圈内的物品。一把刷子37的柄插入绳圈9,通过拉绳尾14,将柄部扎紧。此外,这种悬挂一件物体的方法还可以设想出很多其它应用,例如防止放在地面上的物体离开其旁边的墙,此时可用一个或更多的安装在旁边墙上的装置1,用其绳圈9绕在被紧固的物体上。
在图8和图9中,描述了本发明的悬挂装置的又一种用途。图8是一个以普通方式悬挂起来的画框的侧视图,悬挂画框的铁丝简单地挂在装置1的挂钩上。画框正下方的绳圈9可以用来悬挂其它物体。图9是另一种悬挂画框的方法,其中悬挂装置1的绳圈9穿过画框背面的灯钩37。这种在墙上挂画的方法有下列优点,即是用前面所述的拉伸或缩短绳圈9的方法,可以方便地调节画的高度。
本发明的悬挂装置不限于用在需要固定到垂直表面,也可以很方便地固定在水平表面上,例如水平的房梁或其它框架上。图7所示的是用螺拴和螺母39将装置1固定在水平表面上,使其更可靠地固定在该表面上。正如前面所述的应用一样,绳圈9可以直接将一件物体悬挂起来或绕过物体后再套在挂钩上,此时物体悬挂在两个绳圈上。图7还显示了装置1在A处的横剖面图,图示的三角形截面轮廓与孔12相一致,可以将螺钉或螺拴穿过孔12,以便把装置1固定在平面上。该截面的形状提高了装置1固定在天花板或墙面上那个部位的强度。该悬挂装置1可以设计成使绳圈9在距点A尽可能近的位置通过,以尽量减少绳子对装置1上的固定点处的平均作用力,以减少该处破裂的可能性。
在附图中所描述的最佳实施例中,在装置1的本体部分3的凹窝15内构成锁紧结构17和夹持部分13,从而使装置1的整个轮廓不易被人们发现。装置1的光滑表面上可以适当地着色或油漆,以便与室内装饰所使用的颜色相协调。并且消除了该装置在不使用时碰伤身体或毁坏衣物的可能性。本发明的悬挂装置可以制成不同尺寸大小。因其外廓形状相对低平,故特别地具有多种航海上的用途,因为在驾驶仓、甲板或底仓内需要将危险的凸出部分尽量地降低。
通过对本发明的最佳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很明显地可以在不背离本发明的基本结构的情况下对其作一些变动和改型。如通道与凹窝的形状不一定需要和附图中所绘的相同。此外,用来夹持和锁紧细长挠性件的结构也可以改变,或把它们布置在本体部3的内部或外部。与本装置的本体3中的凹窝15相同的开口的数量和位置也无须与该最佳实施方式所描述的一致。
所有这些变型和变化都将被认为是属于本发明的范围之内,本发明的特征将由前文中的叙述及所附的权利要求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