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物顶层的充气膜结构运动场【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设计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充气膜结构运动场系统。
【背景技术】
在当今世界,节能、环保已经成为时代主题。大型运动场地的环境和空气质量、节
能问题成为人们切身关注的问题。现有充气膜建筑单调的造型和无法满足复杂空间要求的
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决上述现有技术不足,提供一种充气膜结构运动场系
统。该充气膜结构运动场系统不仅造型美观、结构简单、实用性强、便于推广使用,能够同时
满足对建筑节能、环境和空气质量的要求,而且还具有丰富多变的建筑空间造型效果。
为了实现上述任务,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措施:
一种建筑物顶层的充气膜结构运动场,包括建筑物顶层结构和设置在建筑物顶层
结构上的充气膜结构;所述的建筑物顶层结构上由多面混凝土墙体围成边缘墙体,所述的
充气膜结构的膜固定边固定在混凝土墙体的梁柱上,充气膜结构与边缘墙体形成充气空
间,充气空间内设置运动场;所述的充气膜结构的充气设备设置在建筑物顶层结构上。
所述的混凝土墙体外墙处设置外排式的排水天沟,排水天沟上方与充气膜结构底
部相对,用于收集充气膜结构上流下的雨水;排水天沟与建筑物顶层结构的下水管道相连
通。
所述的排水天沟内预埋有用于融雪的电热丝。
所述的建筑物顶层结构的楼梯/电梯设置在充气空间内部。
所述的充气空间根据运动项目场所要求不同设置多个,多个充气空间上对应设置
多个充气膜结构,多个充气空间对应的混凝土墙体高度不同。
所述的充气膜结构的顶部设置有亮度采集器、照明装置和照明装置控制器;所述
的亮度采集器采集充气空间内的亮度反馈给照明装置控制器,照明装置控制器控制连接照
明装置。
所述的充气膜结构的充气膜采用自洁型半透膜材料。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采用充气膜结构与混凝土结构建筑有机结合的形式,利用混凝土结构
梁柱等进行固定,做出与以往充气膜建筑不同的空间效果,可对充气膜做出丰富的空间造
型变化,也可实现不同功能分区要求下采用不同空间尺度,从而减少浪费,节约造价。如篮
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乒乓球场等均有不同的净高要求,可通过调整混凝土结构梁柱高
度调整充气膜,从而形成不同尺度的空间,满足各功能的要求。
进一步,充气膜结构运动场系统可大跨度和高空间,重量轻,造价低,施工快速,稳
定性好,可以适用不同类型的建筑物。与既有建筑及设施结合,将充气膜分隔实施,丰富建
筑造型,达到可满足优良空气质量、不受外界干扰的运动环境。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充气膜结构运动场剖面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充气膜结构运动场内部平面图;
其中,1为充气膜结构;2为排水天沟;3为混凝土墙体;4为建筑物顶层结构;5为楼
梯或电梯;6为下水管道;7为运动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以下
实施例。
如图1所示,一种建筑物顶层的充气膜结构运动场,包括建筑物顶层结构4和设置
在建筑物顶层结构4上的充气膜结构1;所述的建筑物顶层结构4上由多面混凝土墙体3围成
边缘墙体,所述的充气膜结构1的膜固定边固定在混凝土墙体3的梁柱上,充气膜结构1与边
缘墙体形成充气空间,充气空间内设置运动场7;所述的充气膜结构1的充气设备设置在建
筑物顶层结构4上。
混凝土墙体3外墙处设置外排式的排水天沟2,排水天沟2上方与充气膜结构1底部
相对,用于收集充气膜结构1上流下的雨水;排水天沟2与建筑物顶层结构4的下水管道6相
连通。排水天沟2内预埋有用于融雪的电热丝。充气膜结构1的充气膜采用自洁型半透膜材,
可在白天减少照明能耗。
如图2所示,建筑物顶层结构4的楼梯/电梯5设置在充气空间内部。充气空间根据
运动项目场所要求不同设置多个,多个充气空间上对应设置多个充气膜结构1,多个充气空
间对应的混凝土墙体3高度不同。
相应的排水方式:在不同充气膜间设混凝土排水天沟2,高度不小于500mm,尽量在
外墙处采用外排方式,满足排水要求,在排水天沟2内预埋电热丝,满足冬季融雪需求。
另外,充气膜结构1的顶部设置有亮度采集器、照明装置和照明装置控制器;所述
的亮度采集器采集充气空间内的亮度反馈给照明装置控制器,照明装置控制器控制连接照
明装置。当采集的实时亮度低于设定阈值时,照明装置控制器连接照明装置工作,对充气空
间内补充光照。照明装置选择LED节能灯,照明装置控制器选择光感开关。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为:可与混凝土结构建筑有机结合,利用混凝土结构梁柱等,做
出与以往充气膜建筑不同的空间效果,可对充气膜做出丰富的空间造型变化,也可实现不
同功能分区要求下采用不同空间尺度,从而减少浪费,节约造价。如篮球场、羽毛球场、网球
场、乒乓球场等均有不同的净高要求,可通过调整混凝土结构梁柱高度调整充气膜,从而形
成不同尺度的空间,满足各功能的要求。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仅限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
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内容所做的等效变化和修饰,都应为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