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铝合金组装式太阳能板发电车棚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停车棚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铝合金组装式太阳能板发电车
棚。
背景技术
随着城市的建设发展,人们拥有大量的各种出行交通工具,出行越来越方便,如自
行车、电瓶车以及轿车,与之相配套的露天车棚也开始大量建造,然而现有的露天车棚经常
发生被狂风刮倒、被大雪压垮变形的现象,主要是因车棚安装结构及框架连接结构不牢固
造成的,另外车棚常年受露天环境影响,车棚表面容易被侵蚀,特别是车棚的顶盖,日晒雨
淋后容易出现损坏,遮阳挡雨效果差,使用寿命短。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铝合金组装式太阳能
板发电车棚,有效解决现有车棚的技术不足。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一种铝合金组装式太阳能板发电车棚,包括
固定在地基上的立柱、与立柱靠顶部连接的顶棚铝合金骨架,所述立柱下端部与地基之间
通过紧固钢结构固定,所述紧固钢结构包括与地基固定连接的单预埋件和固定在立柱下端
部的单地脚板,所述立柱上端部设置连接顶棚铝合金骨架的金属结构件,所述顶棚铝合金
骨架上部设置太阳能发电板。
进一步地,所述立柱前后平行布置有多根,且前侧的立柱高度大于后侧的立柱高
度。
进一步地,所述立柱与固定在地基上的钢结构内衬柱插接。
进一步地,所述单地脚板的中心设置中心钢结构内衬孔Ⅰ,且单地脚板在中心钢结
构内衬孔Ⅰ的周围设置连接槽孔。
进一步地,所述单预埋件的中心设置中心钢结构内衬孔Ⅱ,且单预埋件在中心钢
结构内衬孔Ⅱ的周围焊接连接螺杆。
进一步地,所述金属结构件是由连接立柱上端部的一金属边和连接顶棚铝合金骨
架的另一金属边端部连接组成的7字型结构。
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不仅可以利用太阳能发电,且安装
方便牢固,车棚各部分结构连接牢固,可有效挡住紫外线对汽车表面油漆的破坏作用,且隔
温耐热效果好,具有阻燃性,可见光透光性好,抗冲击强度高,且制作的顶棚质量轻,遮阳挡
雨效果好,使用寿命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铝合金组装式太阳能板发电车棚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铝合金组装式太阳能板发电车棚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金属结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单地脚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单预埋件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地基;2、紧固钢结构;3、支撑柱;4、立柱;5、金属结构件;6、顶棚铝合金骨
架;7、太阳能发电板;8、单地脚板;9、单预埋件;10、中心钢结构内衬孔Ⅰ;11、连接槽孔;12、
中心钢结构内衬孔Ⅱ;13、连接螺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
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
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5所示,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铝合金组装式太阳能板发电车棚,包括固定在
地基1上的立柱4、与立柱4靠顶部连接的顶棚铝合金骨架6,所述立柱4下端部与地基1之间
通过紧固钢结构2固定,所述紧固钢结构2包括与地基1固定连接的单预埋件9和固定在立柱
4下端部的单地脚板8,所述立柱4上端部设置连接顶棚铝合金骨架6的金属结构件5,所述顶
棚铝合金骨架6上部设置太阳能发电板7,所述立柱4前后平行布置有多根,且前侧的立柱高
度大于后侧的立柱高度,所述立柱4与固定在地基1上的钢结构内衬柱3插接,所述单地脚板
8的中心设置中心钢结构内衬孔Ⅰ10,且单地脚板8在中心钢结构内衬孔Ⅰ10的周围设置连接
槽孔11,所述单预埋件9的中心设置中心钢结构内衬孔Ⅱ12,且单预埋件9在中心钢结构内
衬孔Ⅱ12的周围焊接连接螺杆13,所述金属结构件5是由连接立柱4上端部的一金属边和连
接顶棚铝合金骨架6的另一金属边端部连接组成的7字型结构。
实施例1
车棚通过紧固结构2将车棚的立柱4与地基1牢固连接,其中过紧固钢结构2包括与
地基1固定连接的单预埋件9以及固定在立柱4下端部的单地脚板8,其中单预埋件9预先固
定在地基1上,单地脚板8通过连接槽孔11与单预埋件9的连接螺杆13定位连接,连接安装方
便,且保证车棚安装牢固。
实施例2
车棚的骨架采用的是铝合金材料制成,具有抗腐蚀性,且质量轻,安装方便,相比
较其他的材料,使用寿命更长。
实施例3
车棚的立柱4上端通过金属结构件5与顶棚铝合金骨架6固定连接,其中金属结构
件5是由连接立柱4上端部的一金属边和连接顶棚铝合金骨架6的另一金属边端部连接组成
的7字型结构,且两金属边的夹角大于900,同时顶棚骨架6与太阳能发电板7连接,车棚各结
构部件连接方便牢固。
实施例4
在车棚顶部安装太阳能发电板7,其充分利用车棚顶棚表面积,其中太阳能发电板
存储的电能可用于电动汽车发电,可将太阳能发电、车棚、电动汽车停放充电进行有效有利
结合,充分利用清洁能源。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
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
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