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火灾安全防护门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防火装置,具体涉及一种新型火灾安全防护门,属于安
全工程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在各种灾害中,
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人类能够对
火进行利用和控制,是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所以说人类使用火的历史与同
火灾作斗争的历史是相伴相生的,火灾通常是指违反人的意图而发生或扩大,最
终在时间与空间上失去控制并造成财物和人身伤害的燃烧现象。根据火灾损失
(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物直接损失金额)分为一般火灾、重大火灾和特大火
灾。
现有的火灾发生频率越来越大,很多时候在室内发生火灾,由于不能够及时
的给外界提供信息,造成了大量的影响,室内发生火灾的时候烟雾很大,造成人
们窒息,危及人们生命,不能够进行加湿,所以会更加危险,为此,我们提出一
种新型火灾安全防护门。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克服现有的缺陷,提供一种新型火灾安全防护
门,通过门板上设有加湿机能够在发生火灾的时候及时的进行加湿,能够有效的
抑制火灾的发展,设有烟雾吸收孔能够在发生火灾时候及时吸收烟雾,增加人们
的安全性,烟雾报警装置能够及时的给外界传递信息,进一步的进行救援,可以
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型火灾安全防护门,包括门板、加湿机、加湿板和烟
雾吸收孔,所述门板一侧设有加湿机,加湿板和烟雾吸收孔,所述加湿机下方连
接加湿板,所述加湿板下端设有透气装置以及透气装置上设有若干烟雾吸收孔,
所述门板底部一侧连接挡风帘,所述加湿机表面一侧设有显示屏和操作面板以及
操作面板表面设有加湿启动开关和烟雾吸收启动开关。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门板表面设有烟雾报警装置以及
烟雾报警装置位于加湿机一侧。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门板与加湿板接触处设有加湿薄
膜和加湿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加湿孔位于加湿薄膜两端。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加湿启动开关位于烟雾吸收启动
开关一侧。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一种新型火灾安全防护门,通过门板上设
有加湿机能够在发生火灾的时候及时的进行加湿,能够有效的抑制火灾的发展,
设有烟雾吸收孔能够在发生火灾时候及时吸收烟雾,增加人们的安全性,烟雾报
警装置能够及时的给外界传递信息,进一步的进行救援。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
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新型火灾安全防护门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新型火灾安全防护门门板和加湿机连
接处示意图;
图中标号:1、烟雾吸收孔;2、加湿板;3、烟雾报警装置;4、加湿启动开
关;5、门板;6、加湿机;7、显示屏;8、操作面板;9、烟雾吸收启动开关;
10、透气装置;11、挡风帘;12、挡风帘;13、加湿薄膜。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
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火灾安全防护门,包括门板5、
加湿机6、加湿板2和烟雾吸收孔1,所述门板5一侧设有加湿机6,加湿板2
和烟雾吸收孔1,所述加湿机6下方连接加湿板2,所述加湿板2下端设有透气
装置10以及透气装置10上设有若干烟雾吸收孔1,所述门板5底部一侧连接挡
风帘11,所述加湿机6表面一侧设有显示屏7和操作面板8以及操作面板8表
面设有加湿启动开关4和烟雾吸收启动开关9。
所述门板5表面设有烟雾报警装置3以及烟雾报警装置3位于加湿机6一侧,
能够及时的给外界传递信息,及时的救援,抑制火灾造成的不良后果,所述门板
5与加湿板2接触处设有加湿薄膜13和加湿孔12,所述加湿孔12位于加湿薄膜
13两端,加湿薄膜13和加湿孔12分工明确,能够及时的对门板5加湿,降低
火灾带来的损害,所述加湿启动开关4位于烟雾吸收启动开关9一侧,能够及时
的了解情况,及时使用。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新型火灾安全防护门,工作时,通过门板
5上设有加湿机6能够在发生火灾的时候及时的进行加湿,能够有效的抑制火灾
的发展,设有烟雾吸收孔1能够在发生火灾时候及时吸收烟雾,增加人们的安全
性,烟雾报警装置3能够及时的给外界传递信息,进一步的进行救援,设有挡风
帘11,防止外界发生火灾,不会有烟雾进入房间。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
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
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
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
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