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公路桥梁超载限行装置(一)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公路桥梁超载限行装置。
(二)背景技术
目前,公路桥梁工程得到进一步发展,但由于一些超重车辆的通行,对公
路桥梁路面造成极大的威胁,往往会出现公路桥梁路面损毁严重的现象,同时
给公路桥梁工程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和沉重的负担。根据目前公路桥梁路面所
面临的严峻形势,必须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来限制超重车辆的通行,现有的技
术手段是在公路桥梁路面安装超载限行装置,但是现有的超载限行装置,它不
仅限制超重车辆的通行,同时也限制了救护、消防、警用等大型车辆的通行,
虽然在不同程度上保护了公路桥梁工程的安全,但是也留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影响了救护和救援车辆的通行,有时甚至会给国家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三)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为了弥补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结构合理、方便实用的
公路桥梁超载限行装置,该公路桥梁超载限行装置在正常情况下可以限制超重
车辆通行,而在救护、消防、警用等大型车辆需要通行时,又能够及时迅速开
启,允许通过,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公路桥梁超载限行装置,包括预埋在公路路面下方的水平设置的与公
路路面齐平的承重台,在承重台底部左右两侧各设有一承重油缸,承重油缸通
过输油管与设置在公路路面内的电磁阀的一端相连,电磁阀的另一端通过输油
管与设置在公路路面下方的凹槽内的路障油缸组相连,所述路障油缸组包括间
隔设置的若干个路障油缸,相邻路障油缸之间通过连杆连接,在最左侧的路障
油缸上设有一旋转杆,在旋转杆内部设有一竖直设置的通孔,在旋转杆外侧设
有一箱体,在所述凹槽的上方设有一与公路路面齐平的盖板,在盖板上设有若
干个与路障油缸一一对应的油缸孔,每个路障油缸均通过输油管与单向阀的一
端相连,单向阀的另一端通过输油管与承重油缸相连,所述电磁阀还通过导线
与电源的一端相连,电源的另一端与电接点压力表的一端相连,电接点压力表
的另一端通过导线与电磁阀相连,电接点压力表还通过输油管与承重油缸相连。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公路桥梁超载限行装置,结构合理,方便实
用,在正常情况下,箱体是用锁具锁住的,这样就能通过路障油缸组有效遏制
超重车辆的通行,而在救护、消防、警用等大型车辆需要通行时,又能够及时
迅速的开启锁具,通过转动旋转杆使路障油缸组从竖直状态转变至水平状态,
路障油缸组失去作用,允许救护、消防、警用等大型车辆通过,使用十分方便,
适于广泛推广应用。
(四)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路障油缸组沿公路宽度方向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中盖板沿公路宽度方向的放大俯视图。
图中,1承重台,2承重油缸,3电磁阀,4凹槽,5路障油缸,6连杆,7
旋转杆,8通孔,9箱体,10盖板,11油缸孔,12单向阀,13电源,14电接点
压力表。
(五)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清楚说明本方案的技术特点,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并结合其附图,
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阐述。
如图1-图3中所示,该实施例包括预埋在公路路面下方的水平设置的与公
路路面齐平的承重台1,在承重台1底部左右两侧各设有一承重油缸2,承重油
缸2通过输油管与设置在公路路面内的电磁阀3的一端相连,电磁阀3的另一
端通过输油管与设置在公路路面下方的凹槽4内的路障油缸组相连,所述路障
油缸组包括间隔设置的若干个路障油缸5,相邻路障油缸5之间通过连杆6连接,
在最左侧的路障油缸5上设有一旋转杆7,在旋转杆7内部设有一竖直设置的通
孔8,在旋转杆7外侧设有一箱体9,在所述凹槽4的上方设有一与公路路面齐
平的盖板10,在盖板10上设有若干个与路障油缸5一一对应的油缸孔11,每
个路障油缸5均通过输油管与单向阀12的一端相连,单向阀12的另一端通过
输油管与承重油缸2相连,所述电磁阀3还通过导线与电源13的一端相连,电
源13的另一端与电接点压力表14的一端相连,电接点压力表14的另一端通过
导线与电磁阀3相连,电接点压力表14还通过输油管与承重油缸2相连。
使用时,用锁具锁住箱体9,当超载汽车经过承重台1时,超过电接点压力
表14的设定值,电路接通,电磁阀3打开阀门,输油管向路障油缸5送油,各
路障油缸5向上伸出,车辆限制通行。当超载汽车退出承重台1时,单向阀12
打开阀门,输油管向承重油缸2送油,各路障油缸5收回,车辆可以通行。在
救护、消防、警用等大型车辆需要通行时,开启箱体9上的锁具,将撬杠插入
到通孔8内转动旋转杆7,将路障油缸组转动至水平状态,路障油缸组就会失去
作用,允许救护、消防、警用等大型车辆通过。
本实用新型未详述之处,均为本技术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技术。最后说明
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
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
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
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