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洗手盆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卫浴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洗手盆。
背景技术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并且随着卫浴装潢以及对盥洗要求的提高,家庭以及公共卫浴一般均装有各式各样的洗手盆。
然而,在普通的洗手盆中,由于其大部分采用陶瓷的材料烧制而成,其大大限制了运输和搬运、装卸的难度。在烧制和运输过程中,容易出现变形、变裂、碰撞等现象。为避免这种现象,厂家在上述过程中使用大量的泡沫、纸、气泡袋等用以辅助。在部分还需要使用木箱进行包装。因此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对企业的经济压力、对产品的制造时间均带来较大的影响。
在普通的洗手盆中,由于要设计简便的形状以便烧制。所以目前看到产品不能很好的与社会上另外制造的各种配件相互匹配,也造成产品的功能较为单一。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有较好导水效果的新型洗手盆。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新型洗手盆,其包括盆体,所述盆体包括中间为凹腔的腔体及与所述腔体连接的盆边;
所述腔体的最低位置处设置有下水通道,所述下水通道与腔体连接处还设置有倾斜导流壁;
所述下水通道、倾斜导流壁与腔体依次连接并一体成型。
倾斜导流壁因为形状上下大小不同,因此可以适合各种密封件。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所述下水通道、倾斜导流壁和腔体为金属材料并一体成型。
上述金属材料,在本实用新型中可以为不锈钢、铝、铁、铝合金、钛合金等,通过拉伸直接一体成型。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所述下水通道与倾斜导流壁之间还设置有凹沉台,所述凹沉台与腔体呈阶梯状。凹沉台呈下凹、底部为平面状。凹沉台进一步可以用以承载各种按钮开关,提高产品的整体装饰。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所述凹沉台呈正方形或长方形或圆形或三角形或菱形的其中一种。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所述倾斜导流壁为倾斜状的平面结构,所述倾斜导流壁环闭时呈圆锥状。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一种变换形式,所述倾斜导流壁为倾斜状的曲面结构。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所述下水通道的末端还连接有疏水管。
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洗手盆的有益效果主要表现为:结构简单,有较好导水效果,产品在装饰和配件匹配度上均有较好的提高。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一中凹沉台为正方形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二中凹沉台为圆形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下水通道、倾斜导流壁、凹沉台与腔体配合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3中A-A处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5为图3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盆体;2、腔体;3、下水通道;4、倾斜导流壁;5、凹沉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描述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其中表示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应理解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修改在此描述的本实用新型,而仍然实现本实用新型的有利效果。因此,下列描述应当被理解为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广泛知道,而并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为了清楚,不描述实际实施例的全部特征。在下列描述中,不详细描述公知的功能和结构,因为它们会使本实用新型由于不必要的细节而混乱。应当认为在任何实际实施例的开发中,必须做出大量实施细节以实现开发者的特定目标,例如按照有关系统或有关商业的限制,由一个实施例改变为另一个实施例。另外,应当认为这种开发工作可能是复杂和耗费时间的,但是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仅仅是常规性工作。
在下列段落中参照附图以举例方式更具体地描述本实用新型。根据下面说明和权利要求书,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更加清楚。需说明的是,附图均采用非常简化的形式且均使用非精准的比例,仅用以方便、明晰地辅助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
实施例一:
请参考图1、图3、图4、图5,在本实施例中,提出了一种新型洗手盆,其包括盆体1,所述盆体1包括中间为凹腔的腔体2及与所述腔体2连接的盆边;
所述腔体2的最低位置处设置有下水通道3,所述下水通道3与腔体2连接处还设置有倾斜导流壁4;
所述下水通道3、倾斜导流壁4与腔体2依次连接并一体成型。
倾斜导流壁4因为形状上下大小不同,因此可以适合各种密封件。
所述下水通道3、倾斜导流壁4和腔体2为金属材料并一体成型。
所述下水通道3与倾斜导流壁4之间还设置有凹沉台5,所述凹沉台5与腔体2呈阶梯状。凹沉台5进一步可以用以承载各种按钮开关,提高产品的整体装饰。
如图1所示,所述凹沉台5呈正方形。
所述倾斜导流壁4为倾斜状的平面结构,所述倾斜导流壁4环闭时呈圆锥状。
在本实施例中作另一种变换,所述倾斜导流壁4还可以为倾斜状的曲面结构。
所述下水通道3的末端还连接有疏水管。
实施例二:
如图2所示,在本实施例中,凹沉台具体为圆形,用以配合圆形的下水开关。其他地方与实施例一具有一致的技术效果,在此不再一一进行赘述。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在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还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的前提下做出各种变化。
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范围可以做出许多其他改变和改型。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不限于特定的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