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吹雪机的出雪口调节装置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调节装置,具体为一种吹雪机的出雪口调节装置,属于除雪
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条件的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如今的环境却遭
到了严重的破坏,天气也时常会出现不正常的情况,其中就有下大暴雪,导致一些建筑,路
面等设施被大雪摧毁或为出行带来影响,而吹雪机就可以将这些积雪除去,但是传统的吹
雪机在吹雪的时候比较死板,不能根据需要自动调节角度,这样对于一些特别的角落的雪
清除就比较麻烦,而且出雪的方向有时候需要根据盛雪的装置来进行调节,而传统的吹雪
机都比较缺乏这些功能。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吹雪机的出雪口调节装置,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出雪口角度不
可自动调节,出雪方向固定的问题,使吹雪机出雪口更灵活,提高了工作效率。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吹雪机的出雪口调节装置,包括风扇罩、齿轮、出雪槽、槽头、出雪
口、蜗轮装配、蜗轮杆、斗体、电机安装板、电机和铰链;所述斗体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所述风
扇罩,所述风扇罩的顶端设有所述齿轮,所述齿轮通过所述出雪口与所述出雪槽固定连接,
所述出雪槽上设有所述铰链,且所述出雪槽的顶端活动连接有所述槽头,所述齿轮的一侧
活动连接有所述蜗轮杆,所述蜗轮杆上设有所述蜗轮装配,且所述蜗轮杆的一端设有所述
电机安装板,所述电机安装板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所述电机。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铰链与所述出雪槽的连接处设有安装
销。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齿轮与所述蜗轮杆的连接处设有螺纹
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槽头与所述出雪槽的连接处设有转
轴。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风扇罩的内部设有风扇。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该种吹雪机的出雪口调节装置,通过设有蜗轮
杆以及螺纹结构来带动齿轮的转动实现出雪口角度的调节,通过设有铰链以及转轴可使槽
头在同一水平面内的进行方向调节,通过设有出雪槽方便了将雪引导进盛雪装置内,通过
设有蜗轮装配来固定蜗轮杆。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
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吹雪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中:1、风扇罩;2、齿轮;3、出雪槽;4、槽头;5、出雪口;6、蜗轮装配;7、蜗轮杆;8、
斗体;9、电机安装板;10、电机;11、安装销;12、铰链;13、螺纹结构。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
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吹雪机的出雪口调节装置,包括风扇罩1、齿轮
2、出雪槽3、槽头4、出雪口5、蜗轮装配6、蜗轮杆7、斗体8、电机安装板9、电机10和铰链12;斗
体8的一侧固定连接有风扇罩1,斗体8用于挡雪并收集雪,风扇罩1用于挡风挡雪并保护风
扇,风扇罩1的顶端设有齿轮2,齿轮2通过出雪口5与出雪槽3固定连接,齿轮2通过带动出雪
槽3的转动来调整出雪角度,出雪槽3上设有铰链12,方便了槽头4的方向调整并有利于与盛
雪装置对接,且出雪槽3的顶端活动连接有槽头4,槽头4用于与盛雪装置的对接,齿轮2的一
侧活动连接有蜗轮杆7,蜗轮杆7用于带动齿轮2的转动,蜗轮杆7上设有蜗轮装配6,用于固
定蜗轮杆7,且蜗轮杆7的一端设有电机安装板9,方便了电机10的安装,电机安装板9的一侧
固定连接有电机10,用于带动蜗轮杆7的转动。
进一步的,铰链12与出雪槽3的连接处设有安装销11,安装销11通过转动方便了铰
链12的转动,从而使槽头4可以活动。
进一步的,齿轮2与蜗轮杆7的连接处设有螺纹结构13,方便了蜗轮杆7与齿轮2的
咬合,从而带动齿轮2的转动。
进一步的,槽头4与出雪槽3的连接处设有转轴,转轴通过转动方便了槽头4方向的
调整。
进一步的,风扇罩1的内部设有风扇。用于将雪吹入出雪口5将雪排出。
该种吹雪机的出雪口调节装置,通过在齿轮2的一侧设有蜗轮杆7以及在蜗轮杆7
上设有螺纹结构13来带动齿轮2的转动从而实现出雪口角度的调节,通过在出雪槽3上设有
铰链12以及在槽头4与出雪槽3的连接处设有转轴可使槽头4在同一水平面内的进行方向调
节,方便了与盛雪装置的对接,通过在出雪口5的顶端设有出雪槽3,方便了将雪引导进盛雪
装置内,通过在蜗轮杆7上设有蜗轮装配6来固定蜗轮杆7。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
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
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
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
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