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转向装置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家装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转向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百叶窗转向装置一般包括外壳和设置在外壳内的导线轮,为了让导线轮转
动容易,导线轮左端的外侧面与左侧壁的内侧面之间设有一间隙,导线轮右端的外侧面与
右侧壁的内侧面之间有一间隙,这样,在转动过程中很容易使设在导线轮外拉线卡设在间
隙内而影响拉线的正常使用。
另外,中空百叶窗的某些部件采用塑料作为材料,设置在中空百叶窗的中空内腔,
夏天天气炎热温度高,塑料容易变形,冬天寒冷塑料容易老化,使得这些部件容易变形和损
坏,不能正常的使用。
实用新型内容
为了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不会使拉线卡住,且结实耐用的百
叶窗转向装置。
为了实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采用了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一种转向装置,包括外壳和转动设在外壳内的导线轮,导线轮两端固定设有环形
凸起,外壳开设有两个通孔,两个通孔分别套设于导线轮两端的凸起外。该转向装置一般用
于百叶窗,特别是中空百叶窗中,当然也可以用于其他装置中,其他装置例如可以是门。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外壳的内侧壁与每个凸起的内侧壁都齐平。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所述外壳外固定套设有壳套,导线轮还设有芯轴,芯轴的两端
分别穿过两个通孔延伸至壳套。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每个通孔内壁和每个凸起之间都留有间隙。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所述外壳和壳套的表面紧贴有一层金属片。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所述间隙为0.1-0.2毫米。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外壳内还设有转向轮,转向轮设在导线轮的上方,转向轮的转
动方向与导线轮的转动方向垂直。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如下:
当拉线带动导线轮转动时,由于两个通孔分别套设于导线轮两端的凸起外,使得
沿导线轮拉动拉线时,拉线不会卡在外壳和导线轮之间,从而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百叶窗转向装置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百叶窗转向装置爆炸图(芯轴未画出);
图3是本实用新型百叶窗转向装置部分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外壳和导线轮位置关系图(芯轴未画出);
其中,1是导线轮;2是外壳;3是壳套;4是芯轴;5是转向轮;6是盖体;7是第三通孔;
8是第四通孔;9是第一通孔;10是底座;11是间隙;12是左凸起;13是右凸起;14是拉线。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作详细描述。
如图1-2所示,一种转向装置,包括外壳2和转动设在外壳2内的导线轮1,导线轮1
两端固定设有环形凸起,外壳开设有两个通孔,两个通孔分别套设于导线轮1两端的凸起
(即环形凸起)外。两个通孔分别为第一通孔9和第二通孔,两个环形凸起可以是左凸起12和
右凸起13,外壳2通过第一通孔9套设于左凸起12外,外壳2通过第二通孔套设于右凸起13
外。该转向装置一般用于百叶窗,特别是中空百叶窗中。
当拉线14带动导线轮1转动时,由于两个通孔分别套设于导线轮1两端的环形凸起
外,使得沿导线轮拉动拉线时,拉线不会卡在外壳2和导线轮1之间,从而使用方便。当然,拉
线14与导线轮的接触处是在导线轮外,左凸起和右凸起之间的。
优选地,外壳2的内侧壁与每个凸起(即环形凸起)的内侧壁都齐平。这样,拉动拉
线14更加方便,更不容易被卡住。其中,左凸起12的内侧壁是靠近右凸起13的一个侧壁,右
凸起13的内侧壁是靠近左凸起12的一个侧壁。
优选地,所述外壳2外固定套设有壳套3,导线轮1还设有芯轴4,芯轴4的两端分别
穿过两个通孔延伸至壳套3,使得每个通孔内壁和每个凸起之间都可以留有间隙11,进而导
线轮转动更加容易。所述间隙11为0.1-0.2毫米,因为一般的拉线14直径都大于0.1-0.2毫
米,这样更不可能将拉线14卡在间隙内。
优选地,所述外壳2和壳套3的表面紧贴有一层金属片。一般外壳和壳套是设置在
中空百叶窗的中空内腔(两块玻璃之间)中的,表面即不贴金属片时,外壳2和壳套3与空气
接触的部分。一般外壳和壳套所用的材料为塑料,在外壳和壳套的表面紧贴有一层金属片,
使得外壳2和壳套3不仅价格便宜而且不易变形,加工方便,特别是第一通孔9内壁、第二通
孔内壁、第三通孔内壁和第四通孔内壁处紧贴设置金属片,使得通孔不易变形和损坏,导线
轮长期使用都不会有转动不容易的情况发生。金属片可以是铁片,这不仅价格便宜,而且制
备容易。
优选地,外壳2内还设有转向轮5,转向轮5设在导线轮1的上方,转向轮5的转动方
向与导线轮1的转动方向垂直。即转向轮5的中轴线与导线轮1的中轴线垂直。该转向轮5一
般是让用于调光的调光线通过的,而导线轮一般是让用于调节叶片升降的升降线通过的,
这样,功能多样,能满足百叶窗升降和调光的需要。
当然外壳2可以由底座10和盖在底座10上的盖体6组成。
惟以上所述者,仅为本实用新型之较佳实施例而已,当不能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之范围,即大凡依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实用新型说明书所记载的内容所作出简单的
等效变化与修饰,皆仍属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所涵盖范围之内。此外,摘要部分和标题仅是
用来辅助专利文件搜寻之用,并非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之权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