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蒸发器和冷凝机制的空气制水装置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空气制水设备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具有蒸发器和冷凝机制的空气制水装置。
背景技术
现在人们的饮用水来源主要是自来水和瓶装水,自来水是通过杀毒消菌处理,会有毒素残留,长期饮用会影响人身体健康,而且自来水需要通过管道引水,在有些地方受条件限制并不适合采用自来水或者瓶装水进行饮水供应。尤其是在一些偏远的缺水的地方,或者是在一些荒漠中,水的来源更加可贵。所以,现有技术出现了一种能够采集空气中的水分制作饮用水的空气制水机。然而,现有技术的空气制水机仍存在制水效率不高的技术问题。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蒸发器和冷凝机制的空气制水装置,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隔热板将冷凝器与蒸发器分开工作,保证了空气制水的高效性,过滤网初步过滤,三重紫外线杀菌灯杀菌杀毒和活性炭过滤层过滤吸附过滤,保证了人们饮水水质的洁净。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具有蒸发器和冷凝机制的空气制水装置,包括接线盒、压缩机、蒸发器、隔热板、机身、活性炭过滤层、第一紫外线杀菌灯和进风装置;所述接线盒固定安装在机身的左侧,且机身的顶部固定安装有压缩机,所述压缩机与蒸发器通过抽气管固定连接,所述蒸发器与冷凝器通过冷媒管穿过隔热板固定连接,所述隔热板设置在机身的顶部与横板之间,所述隔热板的左侧和右侧分别安装有第二紫外线杀菌灯和第一紫外线杀菌灯,且第二紫外线杀菌灯与第一紫外线杀菌灯的底部与横板紧密连接,所述进风装置安装在机身外壁的右侧,所述接水层与储水箱之间设置有活性炭过滤层,且储水箱设置在机身的底部。
进一步,所述接线盒与压缩机、蒸发器、冷凝器和进风装置通过导线连接。
进一步,所述压缩机与冷凝器通过排气管固定连接。
进一步,所述机身的左侧设置有出气口,且出气口的上方设置有挡板。
进一步,所述进风装置的右侧安装有过滤网。
进一步,所述横板的底部安装有第三紫外线杀菌灯。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和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优点是:
本实用新型隔热板将冷凝器与蒸发器分开工作,使得蒸发器与冷凝器之间不直接接触,隔热板两侧具有明显的温度差,气流的通过使得水蒸气能最大程度的蒸发冷凝成液体水,从而保证了空气制水的高效性,过滤网初步过滤,三重紫外线杀菌灯杀菌杀毒和活性炭过滤层过滤吸附过滤,保证了人们饮水水质的洁净,机身的外壁上设置有隔热保温层,隔热保温层的设置,保护人们不被机身的外壁烫伤,以及机身内部的温度不会流失,间接的提升了空气制水的效率。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中:1-接线盒;2-抽气管;3-压缩机;4-蒸发器;5-冷媒管;6-隔热板;7-冷凝器;8-排气管;9-机身;10-挡板;11-出气口;12-接水层;13-活性炭过滤层;14-储水箱;15-第二紫外线杀菌灯;16-第一紫外线杀菌灯;17-第三紫外线杀菌灯;18-进风装置;19-过滤网;20-横板。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因此而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实施例,见图1所示,一种具有蒸发器和冷凝机制的空气制水装置,包括接线盒1、压缩机3、蒸发器4、隔热板6、机身9、活性炭过滤层13、第一紫外线杀菌灯16和进风装置18;接线盒1固定安装在机身9的左侧,且机身9的顶部固定安装有压缩机3,压缩机3与蒸发器4通过抽气管2固定连接,蒸发器4与冷凝器7通过冷媒管5穿过隔热板6固定连接,隔热板6设置在机身9的顶部与横板20之间,隔热板6的左侧和右侧分别安装有第二紫外线杀菌灯15和第一紫外线杀菌灯16,且第二紫外线杀菌灯15与第一紫外线杀菌灯16的底部与横板20紧密连接,进风装置18安装在机身9外壁的右侧,接水层12与储水箱14之间设置有活性炭过滤层13,且储水箱14设置在机身9的底部,接线盒1与压缩机3、蒸发器4、冷凝器7和进风装置18通过导线连接,压缩机3与冷凝器7通过排气管8固定连接,机身9的左侧设置有出气口11,且出气口11的上方设置有挡板10,进风装置18的右侧安装有过滤网19,横板20的底部安装有第三紫外线杀菌灯17。
工作原理:使用时,进风装置18将外界空气抽入机身9中,第一紫外线杀菌灯16对空气进行杀菌处理,通入的水蒸气经过冷凝器7和蒸发器4的蒸发冷凝后成液态水装,液态水滴入到接水层12中,最后通过活性炭过滤层13到达储水箱14中被储存,空气在流动的过程中,经过过滤网19初步过滤,三重紫外线杀菌灯杀菌杀毒和活性炭过滤层过滤13吸附过滤,进而保证了人们饮水水质的洁净。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它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