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快拆活动板房的屋檐天沟接水口构造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新材料和建筑领域,具体为一种快拆活动板房的屋檐天沟接水口构造。
背景技术
现有的活动板房是一种以轻钢为骨架,以铁皮夹芯板为围护材料,以标准模数系列进行空间组合的建筑结构,其中各构件采用螺栓连接,可方便快捷地进行组装和拆卸,实现了临时建筑的便捷快速搭建;其较多地应用于工地以及临时建筑的户外场所。其可随意拆装、便于运输、移动方便,活动房适宜坐落在山坡、丘陵、草原、沙漠、河畔不占用空间。
屋面排水分为有组织排水和自由排水,有组织排水一般是把雨水集聚到屋面的沟内再由雨水管排下,这种用来集聚雨水的沟就被称为天沟。
根据瓦面结构不同,其天沟的形状及其位置都有所不同,而传统的天沟与天沟上的接水口大多数为一体化设置,不可拆卸;少量采用螺栓连接的固定方式,其缺点是拆装速度比较缓慢,且在搭建一段时间后螺栓会生锈或者被氧化难以拆卸;影响了活动板房的搭建与拆卸的施工效率。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以上问题,提供一种快拆活动板房的屋檐天沟接水口构造,结构简单,拆装方便,提高了活动板房搭建与拆除的施工效率。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括主体(2),主体(2)内部与屋檐天沟(5)相连接,屋檐天沟(5)上端设有天沟第一 卡槽(501)与天沟第二卡槽(502),所述主体(2)包括底板(201)、位于底板右端的长板(202)、以及与位于底板(201)左端的短板(203);所述底板(201)上设置有出水孔(204),且在位于出水孔(204)下方设置有接水管(1);所述长板(202)上设置有第一套接构造(3);所述短板(203)上设置有第二套接构造(4)。
进一步的,所述出水孔(204)设置在底板(201)的中部。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套接构造(3)包括T字形凸台(301),以及与介于T字形凸台(301)与长板(202)之间的沟槽(302);所述T字形凸台(301)为横向设置,且T字形凸台(301)底部连接在长板(202)左侧面上端的中心线上。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套接构造(4)包括连接在短板(203)顶部的第一方块(401),以及与位于第一方块(401)上方的第二方块(402);所述第一方块(401)与第二方块(402)沿短板(203)中心线左右对称。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快拆活动板房的屋檐天沟接水口构造,结构简单,拆装方便,提高了活动板房搭建与拆除的施工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搭接在屋檐天沟上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主视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俯视示意图。
图中所述文字标注表示为:1、接水管;2、主体;201、底板;202、长板;203、短板;204、出水孔;3、第一套接构造;301、T字形凸台;302、 沟槽;4、第二套接构造;5、屋檐天沟;501、天沟第一卡槽;502、天沟第二卡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本部分的描述仅是示范性和解释性,不应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有任何的限制作用。
如图1-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结构为:它包括主体2,主体2内部与屋檐天沟5相连接,屋檐天沟5上端设有天沟第一卡槽501与天沟第二卡槽502,所述主体2包括底板201、位于底板右端的长板202、以及与位于底板201左端的短板203;所述底板201上设置有出水孔204,且在位于出水孔204下方设置有接水管1;所述长板202上设置有第一套接构造3;所述短板203上设置有第二套接构造4。
优选的,所述出水孔204设置在底板201的中部。
优选的,所述第一套接构造3包括T字形凸台301,以及与介于T字形凸台301与长板202之间的沟槽302;所述T字形凸台301为横向设置,且T字形凸台301底部连接在长板202左侧面上端的中心线上。
优选的,所述第二套接构造4包括连接在短板203顶部的第一方块401,以及与位于第一方块401上方的第二方块402;所述第一方块401与第二方块402沿短板203中心线左右对称。
具体组装过程,如图1-4所示:第一套接构造3与天沟第一卡槽501套接;所述第二套接构造4与天沟第二卡槽502套接,完成组装。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拆装方便,提高了活动板房搭建与拆除的施工效率。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哪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由于文字表达的有限性,而客观上存在无限的具体结构,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润饰或变化,也可以将上述技术特征以适当的方式进行组合;这些改进润饰、变化或组合,或未经改进将实用新型的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