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安防系统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安防系统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家用的新型安防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关心自己居住的环境,不仅要求家居
环境人性化和舒适化,而且随着安全防范意识的逐步增强,对安全化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安防一同作为家居系统的一部分,其性能直接关系到家居环境的安全。然而,目前市场上出
现的家用安防系统功能单一,且都是使用接受线圈,与传感器单向联系,存在着一定的应用
局限性。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可无线远程控制,实时监控,防盗效果理想
的新型安防系统。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新型安防系统,包括安
防主机和锁体,所述安防主机内设置有第一控制模块、第一无线通信模块,所述第一控制模
块与第一无线通信模块相连;所述锁体内设置有机械锁、第二控制模块、第二无线通信模
块、电子门闩和计时模块,所述电子门闩、计时模块和第二无线通信模块均与第二控制模块
相连;所述安防主机通过第一无线通信模块与手机终端相连,所述锁体通过第二无线通信
模块与安防主机相连。
本实用新型还设置有摄像头,所述安防主机与摄像头相连,实现对摄像头的控制。
本实用新型还设置有红外感应器,所述安防主机与红外感应器相连,实现对红外
感应器的控制。
所述电子门闩采用电磁铁制得。
所述锁体设置于门上,所述摄像头设置于室内,所述红外感应器设置于门窗位置。
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安防主机具有接收与发射的功能,能够指
令某些系统配件进行相应的动作,(1)通过手机控制门锁:利用电磁铁的原理,使用手机终
端向安防主机发送信号,安防主机收到信号后,向锁体发射信号,指挥电磁铁动作,打开房
门,用于房主出门意外碰上门锁。(2)防盗门电子门闩:利用电磁铁原理,当房主离开时,通
过机械锁反锁防盗门后,使用遥控器或手机终端向安防主机发出布防指令,安防主机发射
信号至锁体,电子门闩动作,锁死固定防盗门的所有门插,防止技术开锁及破坏锁芯的不法
侵入;(3)安防主机控制摄像头的开关:将摄像头的启动与关闭功能赋予安防主机,当房主
外出时,按下安防主机上与第一控制模块相连的布防键,安防主机向摄像头发出信号,摄像
头进入到工作状态,同时启动红外感应器实施监控,当房主回家后,取消布防,安防主机撤
防,摄像头可实施物理断电,达到保护业主隐私的功能。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具有可无线远程控制,实时监控,防盗效果理想的优
点。
附图说明
下面通过参考附图并结合实例具体地描述本实用新型,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实现
方式将会更加明显,其中附图所示内容仅用于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说明,而不构成对本实
用新型的任何意义上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框图
图中:
1、安防主机 2、锁体 3、第一控制模块
4、第一无线通信模块 5、机械锁 6、第二控制模块
7、第二无线通信模块 8、电子门闩 9、计时模块
10、手机终端 11、摄像头 12、红外感应器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安防系统,包括安防主机1和锁体2,所述安防主
机1内设置有第一控制模块3、第一无线通信模块4,所述第一控制模块3与第一无线通信模
块4相连;所述锁体2内设置有机械锁5、第二控制模块6、第二无线通信模块7、电子门闩8和
计时模块9,所述电子门闩8、计时模块9和第二无线通信模块7均与第二控制模块6相连;所
述安防主机1通过第一无线通信模块4与手机终端10相连,所述锁体2通过第二无线通信模
块7与安防主机1相连;本实用新型还设置有摄像头11,所述安防主机1与摄像头11相连,实
现对摄像头11的控制;本实用新型还设置有红外感应器12,所述安防主机1与红外感应器12
相连,实现对红外感应器12的控制;所述电子门闩8采用电磁铁制得;所述锁体2设置于门
上,所述摄像头11设置于室内,所述红外感应器12设置于门窗位置。
本实用新型的安防主机1具有接收与发射的功能,能够指令某些系统配件进行相
应的动作,(1)通过手机控制门锁:利用电磁铁的原理,使用手机终端10向安防主机1发送信
号,安防主机1收到信号后,向锁体2发射信号,指挥电磁铁动作,打开房门,用于房主出门意
外碰上门锁。(2)防盗门电子门闩:利用电磁铁原理,当房主离开时,通过机械锁5反锁防盗
门后,使用遥控器或手机终端10向安防主机1发出布防指令,安防主机1发射信号至锁体2,
电子门闩8动作,锁死固定防盗门的所有门插,防止技术开锁及破坏锁芯的不法侵入;(3)安
防主机控制摄像头的开关:将摄像头11的启动与关闭功能赋予安防主机1,当房主外出时,
按下安防主机1上与第一控制模块3相连的布防键,安防主机1向摄像头11发出信号,摄像头
11进入到工作状态,同时启动红外感应器12实施监控,当房主回家后,取消布防,安防主机1
撤防,摄像头11可实施物理断电,达到保护业主隐私的功能。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
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范围所作的均等变
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专利涵盖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