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风光发电通讯塔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通讯塔,特别涉及一种风光发电通讯塔。
背景技术
由于地球能源贮藏量有限,随着不断的开采,日益枯竭、短缺,并威胁着人
类的生存和发展。人们在利用能源时感到被利用的能源同时对人类造成了危害,
过度开采和砍伐,严重破坏了人类生存环境;如生活饮水短缺,空气质量下降,
辐射加重等等。因此,如何合理的利用自然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等)是当今
必须解决的问题,可以有效解决了过度浪费能源等问题。
我国现有的通讯铁塔约有数百万座,每年的耗电约数百亿度,柴油发电机耗
柴油约数十万吨,约折合人民币320亿元,仅黑龙江移动、网通、电信等集团
公司通讯机站每年耗电、耗柴油就要支付10亿元左右;另一方面,工作人员在
夜晚维修通讯塔的时候,为往往需要自己带上供电装置,为塔顶的照明装置提供
电能。
过度浪费国家资源,单一的设置风能发电装置,往往遇到电能供应不足灯一
系列的问题,通过风光发电装置,将产生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的缺陷,提供一种风光发电通讯
塔,提高了风能和太阳能利用率,消除了资源浪费,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
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风光发电通讯塔,包括通讯塔本体以及设置在所述通讯
塔本体的顶端避雷针和照明装置,所述通讯塔本体底端与底座通过地脚固定连
接,所述通讯塔本体是由信号接收塔段、信号设备塔段、风能发电塔段、蓄电池
塔段、光能发电塔段和通讯塔固定塔段至上而下连接而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信号接收塔段内设置有天线支
架,所述信号设备塔段内设置有信号存储设备,所述风能发电塔段边侧设置有风
能发电装置,所述蓄电池塔段内部设置有蓄电池,所述光能发电塔段边侧设置有
太阳能发电装置,所述通讯塔固定塔段内部设置有固定支架。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蓄电池均与照明装置、信号存储
设备、风能发电装置和太阳能发电装置电性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风能
发电装置和光能发电装置,能提供充足的电能供给照明装置,消除了资源浪费,
降低了成本,整个装置设计合理,使用方便,适合用于山远地区,提高了风能和
太阳能利用率,使得风能和太阳能转化效率升高,将产生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益。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
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模块图;
图中标号:1、通讯塔本体;2、避雷针;3、照明装置;4、底座;5、地脚;
6、信号接收塔段;7、信号设备塔段;8、风能发电塔段;9、蓄电池塔段;10、
光能发电塔段;11、通讯塔固定塔段;12、天线支架;13、信号存储设备;14、
风能发电装置;15、蓄电池;16、太阳能发电装置;17、固定支架。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
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风光发电通讯塔,包括通讯塔
本体1以及设置在通讯塔本体1的顶端避雷针2和照明装置3,通讯塔本体1底
端与底座4通过地脚5固定连接,通讯塔本体1是由信号接收塔段6、信号设备
塔段7、风能发电塔段8、蓄电池塔段9、光能发电塔段10和通讯塔固定塔段11
至上而下连接而成。
信号接收塔段6内设置有天线支架12,信号设备塔段7内设置有信号存储设
备13,风能发电塔段8边侧设置有风能发电装置14,蓄电池塔段9内部设置有
蓄电池15,光能发电塔段10边侧设置有太阳能发电装置16,通讯塔固定塔段11
内部设置有固定支架17,产生电能将其储蓄,方便使用。
蓄电池15均与照明装置3、信号存储设备13、风能发电装置14和太阳能发
电装置16电性连接,将储蓄过的电能将其使用,以便通讯塔上的设备进行运转。
具体的,当维修人员在夜晚需要进行对通讯塔进行维修时,接通蓄电池15
使照明装置3运转,便于维修,当风能发电装置14和太阳能发电装置16发的电
通过蓄电池15储蓄起来,信号存储设备13和照明装置3用电则通过蓄电池15
供给电量。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风光发电通讯塔,通过设置风能发电装置和光能发电装
置,能提供充足的电能供给照明装置,消除了资源浪费,降低了成本,整个装置
设计合理,使用方便,适合用于山远地区,提高了风能和太阳能利用率,使得风
能和太阳能转化效率升高,将产生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
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
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
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
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