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放电充电管理和电池容量显示的手机充电器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手机充电器,具体的说,带自动往复放电、充电及电池容量显示的手机充电器。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的手机充电器,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在购置新手机或长期闲置的手机电池,在初次使用时,前几次需将电池用完后再充电。当前只能用手机自然放电,放完后用充电器充电,其放完的时间不可预计和更改,有时还会因此而中断通讯,其电池容量用户无法方便检测。给使用者带来极大不便。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人们一直在寻找新的解决方案。
【发明内容】
本发明目的是针对现有产品技术的不足,从而提供一种用户可选择:自动放电充电模式或单充电模式的手机充电器,在选择自动放电充电模式后,实现自动放电→充电→放电自循环,放电次数达到设定值后,停止循环,不再放电,直到电池充满后停止工作,在放电结束后显示电池当前实际容量的技术解决方案。
针对上述发明目的,提供如下技术解决方案:一种手机电池充电器,包括控制自动放电充电管理单元。
所述充电器设有恒流放电单元。
所述充电器设有放电次数计数器、设定放电次数控制器、放电次数比较器。其放电次数可以是产品出厂前预先设定的,也可以是用户临时设定。
所述充电器设有电压比较器。
所述充电器设有放电计时器。
所述充电器设有电池容量运算处理控制单元。
所述充电器设有电池容量显示器,其显示器可以存在于充电器上独立工作,也可以存在于手机内,方便查询。
所述充电器设有工作状态显示。可以存在于充电器上,也可以存在于手机上显示当前的工作状态。
所述充电器还设有电池超温保护控制、超压保护控制、过载保护控制。
所述充电器还设有充电单元。
本发明相对现有产品具有设计新颖、实用性强和实质性进步的特点。具体的讲,充电器在放电→充电→放电整个循环过程自动完成,其循环次数受控于用户设定或程序设定的放电次数,无需人为干预。用户可选择不用手机时段(如:夜晚)对手机电池进行放电→充电→放电,或两块电池错开放电→充电→放电,使用极为方便。
充电结束后,显示当前电池容量,与电池标示容量比较可判断电池的实际容量是否达标,明明白白消费,用户使用更放心,同时对手机生产商提高产品质量,具有促进作用。
在疑似电池故障时,将充电器置于“自动放电充电模式”,执行完成后显示电池现在容量,为判断电池好坏提供依据,避免因小问题耗费过多时间和财力,诊断电池故障极其方便。
在不需要对手机电池自动放电、充电时,仅需把“模式选择开关”置于“单充电模式”即可,此时该充电器为普通充电器,不再提供放电功能。方便用户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选择,设计更加人性化。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如图所示,一种手机电池充电器,包括恒流放电单元;控制自动放电充电管理单元;放电次数计数器;设定放电次数控制器;放电次数比较器;放电计时器。
所述手机电池充电器还包括电池容量运算处理的控制单元;显示电池实际容量的显示器。
工作原理描述:如图所示,由“模式选择开关”确定“控制自动放电充电管理”单元工作在自动放电充电模式或单充电模式,从而决定应不应该启动“恒流放电”单元或启动顺序。
1、当“模式选择开关”置于“自动放电充电模式”,“电源输入”经“AC-DC”变换进入“充电”单元,同时给本机供电,当“控制自动放电充电管理”单元得到“自动放电充电模式”指令后,控制“充电”单元不给电池充电,启动“恒流放电”单元进行恒流放电,还启动“放电次数计数器”单元进行放电次数计数,同时还启动“放电时间计时器”,在电池放电过程中使电压下降到“设定放电最低参考电压”时,“电压比较器”输出结束放电信号,在“控制自动放电充电管理”单元得到结束放电信号后,输出控制“恒流放电”单元停止工作,并启动“充电”单元进行充电,同时“放电计时器”停止工作,并启动“电池容量运算处理控制”单元,进行计算(放电时间×放电电流=电池容量),并提供给容量显示单元,显示第一次放电的电池实际容量,电池充满后由“电池充满检测”电路输出已充满信号给“控制自动放电充电管理”单元,它接收到信号后停止充电再次启动恒流放电电路进行放电,就这样放电→充电→放电往复循环至“放电次数计数器”单元数值=“放电次数设定”单元的数值时,“放电次数比较器”输出控制信号至“控制自动放电充电管理”单元放电结束,不再启动“恒流放电”单元,终止放电→充电→放电循环,电池被充满后不再放电,充电结束,停止充电,并把每一次放电时的电池容量信息提供给显示系统,供用户查询。
当“模式选择开关”置于“单充电模式”时,当“控制自动放电充电管理”单元得到“单充电模式”指令后,不启动“恒流放电”单元,此时充电器为普通充电器。
除此之外,所述各单元电路可以全部存在于充电器内,也可以部分存在于充电器内,剩余部分存在于手机或其它地方。应属于本发明保护范围之内。
最后应当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的说明,所属领域的工程师及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依然可以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修改或者对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精神,其均应涵盖在本发明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范围当中。
附图是:说明书附图。是本发明的电路结构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