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专利申请 (10)申请公布号 (43)申请公布日 (21)申请号 201680072974.8 (22)申请日 2016.12.01 (30)优先权数据 62/261,670 2015.12.01 US 62/261,691 2015.12.01 US (85)PCT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日 2018.06.13 (86)PCT国际申请的申请数据 PCT/US2016/064365 2016.12.01 (87)PCT国际申请的公布数据 WO2017/096008 EN 2017.06.08 (71)申请人 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 地址 美国俄勒冈
2、州 (72)发明人 布莱恩K杨格斯 O亨里乔特 尼基塔特劳法诺夫 罗伯特梅瓦 罗伯特M布鲁斯 (74)专利代理机构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 有限公司 11262 代理人 汤慧华 郑霞 (51)Int.Cl. A43B 1/00(2006.01) A43B 13/12(2006.01) A43B 13/18(2006.01) A43B 13/22(2006.01) A43B 3/00(2006.01) (54)发明名称 鞋类物件和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 (57)摘要 鞋底结构(例如, 中底和/或外底)和鞋类物 件, 包括后跟支撑区域和/或前足支撑区域, 该后 跟支撑区域和/或前足支撑区域包括中
3、央区域 (例如, 中央凹陷区域)和多个环绕环。 另外地或 替代地, 鞋底结构(例如, 中底和/或外底)可以包 括由凹槽限定的材料带以提供缓冲型冲击力衰 减结构。 权利要求书6页 说明书25页 附图45页 CN 108366638 A 2018.08.03 CN 108366638 A 1.一种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 所述鞋底结构包括向上表面和在所述向上表面反面 的向地表面, 所述鞋底结构包括: 后跟支撑区域, 所述后跟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一多个环围绕的 中央区域; 以及 前足支撑区域, 所述前足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二多个环围绕的 中央区域, 其中所述第一多
4、个环和所述第二多个环中的每一者包括: 围绕所述中央区域的第一环 和围绕所述第一环的第二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第一多个环和所述第二多个环中的至少 一者包括围绕所述第二环的第三环和围绕所述第三环的第四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后跟支撑区域和所述前足支撑区域构成 由聚合物泡沫材料制成的单个中底元件的部分。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鞋底结构, 还包括: 外底部件, 所述外底部件部分地覆盖所述单个中底元件, 其中所述外底部件包括第一 开口和第二开口, 所述第一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些通过所述第一开口暴露, 所述第二多个环 中的至少一些通过所述第二开口暴露。
5、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鞋底结构, 还包括: 外底部件, 所述外底部件至少部分地覆盖所述单个中底元件, 其中所述外底部件覆盖 所述第一多个环和所述第二多个环。 6.根据权利要求4或权利要求5所述的鞋底结构, 还包括: 中足支撑区域, 所述中足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外底部件中限定的第三多个环围绕的 中足中央区域, 其中所述第三多个环包括围绕所述中足中央区域的最内环和围绕所述最内 环具有逐渐增加的周长的至少三个附加环。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结构, 还包括: 中足支撑区域, 所述中足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三多个环围绕的 中足中央区域, 其中所述第三多个环包括围绕限定所述中足中央
6、区域的最内环和围绕所述 最内环具有逐渐增加的周长的至少三个附加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 多个环围绕所述前足支撑区域、 所述后跟支 撑区域和所述中足支撑区域的组合区域延伸。 9.根据权利要求7或权利要求8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后跟支撑区域的中央区域在 前后方向上是细长的, 其中所述前足支撑区域的中央区域在外侧至内侧方向上是细长的, 和/或其中所述中足支撑区域的中足中央区域在前后方向上是细长的。 10.根据权利要求6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中足中央区域是凹陷的中 足中央区域。 11.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后跟支撑区域的中央区域和所
7、述第一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些具有弯曲形状或圆形形状, 和/或其中所述前足支撑区域的中 央区域和所述第二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些具有弯曲形状或圆形形状。 12.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鞋底结构, 还包括: 第一前趾支撑区域, 所述第一前趾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一趾部 权 利 要 求 书 1/6 页 2 CN 108366638 A 2 环围绕的第一趾部中央区域。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第一前趾支撑区域定位成距所述鞋底 结构的内侧边缘比距所述鞋底结构的外侧边缘更近。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第一前趾支撑区域定位成距所述鞋底 结构的外
8、侧边缘比距所述鞋底结构的内侧边缘更近。 15.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第一趾部中央区域是第一凹陷的趾部 中央区域。 16.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鞋底结构, 还包括: 第二前趾支撑区域, 所述第二前趾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二趾部 环围绕的第二趾部中央区域。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第二趾部中央区域是第二凹陷的趾部 中央区域。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第一前趾支撑区域定位成比所述第二 前趾支撑区域离所述鞋底结构的内侧边缘更近。 19.根据权利要求16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多个环围绕所述第一前趾支 撑区域
9、和所述第二前趾支撑区域的组合区域延伸。 20.根据权利要求16-18中任一项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多个环围绕所述前足支撑区 域、 所述第一前趾支撑区域和所述第二前趾支撑区域的组合区域延伸。 21.根据权利要求16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多个环围绕所述前足支撑区 域、 所述后跟支撑区域、 所述第一前趾支撑区域和所述第二前趾支撑区域的组合区域延伸。 22.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鞋底结构, 还包括: 第一外侧支撑区域, 所述第一外侧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一外侧 环围绕的第一外侧中央区域。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第一外侧中央区域是第一凹陷的外侧
10、 中央区域。 24.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多个环围绕所述前足支撑区域和所述第一 外侧支撑区域的组合区域延伸。 25.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鞋底结构, 还包括: 第二外侧支撑区域, 所述第二外侧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二外侧 环围绕的第二外侧中央区域, 其中所述第二外侧支撑区域位于所述第一外侧支撑区域的前 方。 26.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多个环围绕所述前足支撑区域、 所述第一外 侧支撑区域和所述第二外侧支撑区域的组合区域延伸。 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第二外侧中央区域是第二凹陷的外侧 中央区域。 28.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
11、鞋底结构, 还包括: 第三外侧支撑区域, 所述第三外侧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三外侧 环围绕的第三外侧中央区域, 其中所述第三外侧支撑区域位于所述第二外侧支撑区域的前 方。 权 利 要 求 书 2/6 页 3 CN 108366638 A 3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多个环围绕所述前足支撑区域、 所述第一外 侧支撑区域、 所述第二外侧支撑区域和所述第三外侧支撑区域的组合区域延伸。 30.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第三外侧中央区域是第三凹陷的外侧 中央区域。 31.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第一外侧支撑区域定位成比所述前足 支撑区
12、域离所述鞋底结构的外侧边缘更近。 32.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鞋底结构, 还包括: 内侧中足支撑区域, 所述内侧中足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三多个 环围绕的内侧中足中央区域, 其中所述第三多个环包括围绕限定所述内侧中足中央区域的 最内环和围绕所述最内环具有逐渐增加的周长的至少两个附加环。 33.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内侧中足中央区域是凹陷的内侧中足 中央区域。 34.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多个环围绕所述前足支撑区域和所 述后跟支撑区域的组合区域延伸。 35.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围绕所述前足支撑区域和所述后跟支撑区 域的
13、组合区域延伸的所述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个环沿着所述鞋底结构的内侧表面的至少一 部分延伸, 和/或其中围绕所述前足支撑区域和所述后跟支撑区域的组合区域延伸的所述 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个环沿着所述鞋底结构的外侧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延伸。 36.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围绕所述前足支撑区域和所述后跟支撑区 域的组合区域延伸的所述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个环沿着所述鞋底结构的内侧表面的至少一 部分并且沿着所述鞋底结构的外侧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延伸。 37.根据权利要求34-36中任一项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围绕所述前足支撑区域和所述 后跟支撑区域的组合区域延伸的所述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个环沿着所述鞋底结构的前趾前
14、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延伸。 38.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后跟支撑区域的中央区域在前 后方向上是细长的, 和/或其中所述前足支撑区域的中央区域在外侧至内侧方向上是细长 的。 39.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后跟支撑区域的所述中央区域 和所述第一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些在前后方向上是细长的, 和/或其中所述前足支撑区域的 所述中央区域和所述第二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些在外侧至内侧方向上是细长的。 40.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第一多个环和所述第二多个环 中的每一者中的所述第一环和所述第二环中的每一个包括基部和顶点, 其中每个环的基部 定位成比其相应
15、的顶点离所述向上表面更近, 并且其中所述第一环和所述第二环中的每一 个在其底部处的横截面比在其顶点处的横截面更宽。 41.根据权利要求40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第一多个环中的所述第一环的顶点和 所述第二多个环中的所述第二环的顶点是共面的, 并且其中所述第二多个环中的所述第一 环的顶点和所述第二多个环中的所述第二环的顶点是共面的。 42.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后跟支撑区域的中央区域是凹 陷的中央区域, 和/或所述前足支撑区域的中央区域是凹陷的中央区域。 权 利 要 求 书 3/6 页 4 CN 108366638 A 4 43.一种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 包括: 鞋
16、底构件, 所述鞋底构件具有向上表面和向地表面, 其中所述鞋底构件的向地表面包 括: 基于后跟的冲击力衰减结构, 其包括第一中央区域、 围绕所述第一中央区域的第一带、 围绕所述第一带的第二带以及分隔所述第一带和所述第二带的第一凹槽: 和 基于前足的冲击力衰减结构, 其包括第二中央区域、 围绕所述第二中央区域的第三带、 围绕所述第三带的第四带以及分隔所述第三带和所述第四带的第二凹槽。 44.根据权利要求43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基于后跟的冲击力衰减结构和所述基 于前足的冲击力衰减结构由聚合物泡沫材料形成。 45.根据权利要求43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鞋底构件构成中底元件, 并且其中所述 鞋
17、底结构还包括由一个或多个外底元件形成的外底部件。 46.根据权利要求45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外底部件包括后跟开口和单独的前足 开口, 其中所述基于后跟的冲击力衰减结构通过所述后跟开口在所述鞋底结构的外部处暴 露, 并且其中基于前足的冲击力衰减结构通过所述前足开口在所述鞋底结构的外部处暴 露。 47.根据权利要求45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外底部件覆盖所述基于后跟的冲击力 衰减结构和所述基于前足的冲击力衰减结构中的至少一个。 48.根据权利要求45、 46或47中任一项所述的鞋底结构, 还包括: 中足支撑区域, 其包括由在所述外底部件中形成的多个环围绕的中足中央区域, 其中 所述多个环包
18、括围绕所述中足中央区域的最内环和围绕所述最内环具有逐渐增加的周长 的至少三个附加环。 49.根据权利要求43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第一带、 所述第二带、 所述第三带和所 述第四带中的每一个均包括由在相应带的外表面中限定的凹陷隔开的两个环。 50.根据权利要求49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设置在所述第一带和所述第二带中的所述 凹陷具有小于所述第一凹槽的深度的20的深度, 并且其中设置在所述第三带和所述第四 带中的所述凹陷具有小于所述第二凹槽的深度的20的深度。 51.根据权利要求43所述的鞋底结构, 还包括: 中足支撑区域, 所述中足支撑区域包括由多个环围绕的中足中央区域, 其中所述多个 环包括
19、围绕所述中足中央区域的最内环和围绕所述最内环具有逐渐增加的周长的至少三 个附加环。 52.根据权利要求48或权利要求51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中足中央区域是凹陷的 中足中央区域。 53.根据权利要求43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第二带的外边缘由第三凹槽限定, 并且 其中所述第四带的外边缘由第四凹槽限定。 54.根据权利要求53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 (a)所述第一凹陷的中央区域的最深深度比所述第一凹槽的最深深度更深, 并且其中 所述第一凹槽的最深深度比所述第三凹槽的最深深度更深; 以及 (b)所述第二凹陷的中央区域的最深深度比所述第二凹槽的最深深度更深, 并且其中 所述第二凹槽的最深深度
20、比所述第四凹槽的最深深度更深。 权 利 要 求 书 4/6 页 5 CN 108366638 A 5 55.根据权利要求43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第一中央区域、 所述第一带和所述第二 带中的每一个具有弯曲形状或圆形形状, 和/或其中所述第二中央区域、 所述第三带和所述 第四带中的每一个具有弯曲形状或圆形形状。 56.根据权利要求43-55中任一项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第一带、 所述第二带、 所述 第三带和所述第四带中的每一个都包括基部和顶点, 其中每个带的基部定位成比其相应的 顶点离所述向上表面更近, 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带、 所述第二带、 所述第三带和所述第四带中 的每一个在其基部处的横
21、截面比在其顶点处的横截面更宽。 57.根据权利要求56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第一带的顶点和所述第二带的顶点是 共面的, 并且其中所述第三带的顶点和所述第四带的顶点是共面的。 58.根据权利要求43-57中任一项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第一中央区域是第一凹陷 的中央区域和/或所述第二中央区域是第二凹陷的中央区域。 59.一种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 包括: 第一鞋底部件, 所述第一鞋底部件由聚合物泡沫材料制成并且包括用于支撑穿鞋者的 足部的足底表面的至少一部分的第一表面和与在所述第一表面反面的第二表面, 其中所述 第二表面包括被支撑表面部分和冲击衰减结构, 并且其中所述冲击衰减结构包括第一
22、环结 构、 第二环结构和将以所述聚合物泡沫材料形成的所述第一环结构和所述第二环结构隔开 的凹部; 以及 第二鞋底部件, 所述第二鞋底部件包括第一表面和在其第一表面反面的第二表面, 其 中所述第二鞋底部件限定开口, 并且其中所述第一鞋底部件与所述第二鞋底部件接合, 使 得所述第一鞋底部件的被支撑表面部分接合所述第二鞋底部件的第一表面并且使得所述 第一鞋底部件的冲击衰减结构通过所述开口暴露。 60.根据权利要求59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冲击衰减结构包括以所述聚合物泡沫 材料形成的缓冲型冲击力衰减结构。 61.根据权利要求59所述的鞋底结构, 其中所述第二鞋底部件是第二聚合物泡沫构件 或外底构件
23、。 62.一种鞋类物件, 包括: 鞋面; 以及 与鞋面接合的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鞋底结构。 63.根据权利要求62所述的鞋类物件, 其中所述鞋面包括后部后跟部分, 所述后部后跟 部分具有: (a)第一弹性材料带, (b)从所述第一带垂直移位的第二弹性材料带, 以及(c)在 第一弹性材料带和第二弹性材料带之间延伸的第一暴露的网眼材料带。 64.根据权利要求63所述的鞋类物件, 其中所述鞋面的后部后跟部分还包括从所述第 二弹性材料带向下延伸的第二暴露的网眼材料带。 65.根据权利要求62所述的鞋类物件, 其中所述鞋面包括脚背部分, 所述脚背部分具 有: (a)第一弹性材料带, (b)从所述第
24、一带向前移位的第二弹性材料带, 以及(c)在所述第 一弹性材料带和所述第二弹性材料带之间延伸的第一暴露的网眼材料带。 66.根据权利要求65所述的鞋类物件, 其中所述鞋面的所述鞋背部分还包括位于所述 第二弹性材料带之前的第二暴露的网眼材料带。 67.根据权利要求65所述的鞋类物件, 其中所述第一暴露的网眼材料带的弹性比所述 权 利 要 求 书 5/6 页 6 CN 108366638 A 6 第一弹性材料带和所述第二弹性材料带的可伸缩性小。 68.根据权利要求62所述的鞋类物件, 其中所述鞋面包括具有多个弹性材料带的脚背 部分, 其中多个带中的相邻带对由暴露的网眼材料带隔开。 69.根据权利要
25、求68所述的鞋类物件, 其中所述多个弹性材料带包括横跨所述脚背区 域延伸的至少四个带。 70.根据权利要求68所述的鞋类物件, 其中所述多个弹性材料带包括横跨所述脚背区 域延伸的至少八个带。 71.根据权利要求62所述的鞋类物件, 还包括: 与所述鞋面的后部后跟部分接合的后跟支撑部。 72.根据权利要求71所述的鞋类物件, 其中在所述鞋底结构的后部后跟部分区域处, 所 述后跟支撑部在所述鞋底结构的上周界上方延伸。 73.根据权利要求71或权利要求72所述的鞋类物件, 其中所述后跟支撑部包括顶部边 缘和底部边缘, 并且其中多个垂直间隔的狭缝在所述顶部边缘和所述底部边缘之间延伸穿 过所述后跟支撑部
26、。 74.根据权利要求71所述的鞋类物件, 其中所述后跟支撑部的后部后跟部分包括向后 延伸的突起。 75.根据权利要求74所述的鞋类物件, 其中多个竖直间隔的狭缝在所述向后延伸的突 起处延伸穿过所述后跟支撑部。 76.根据权利要求73、 74或75中任一项所述的鞋类物件, 其中所述多个垂直间隔的狭缝 限定至少三个垂直间隔的材料带。 权 利 要 求 书 6/6 页 7 CN 108366638 A 7 鞋类物件和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 0001 相关申请数据 0002 本申请要求以下优先权: (a)2015年12月1日提交的且标题为 “鞋类物件和用于鞋 类物件的鞋底结构(Articles of
27、Footwear and Sole Structures for Articles of Footwear)” 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No.62/261,670, 以及(b)2015年12月1日提交的且标题为 “鞋类物件和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Articles of Footwear and Sole Structures for Articles of Footwear)” 的美国临时申请No.62/261,691。 这些优先权申请中的每一 个都通过引用整体并入本文。 技术领域 0003 本发明涉及鞋类领域。 更具体地, 本发明的方面涉及鞋类物件, 鞋类物件的鞋面 和/或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
28、例如用于篮球、 交叉训练和/或其它运动项目或活动的鞋类。 背景技术 0004 术语/通用信息 0005 首先, 提供一些通用术语和信息, 其可有助于理解本发明的各个部分和如本文所 述的本发明。 如上所述, 本发明涉及鞋类领域。“鞋类” 是指任何类型的足用穿着服装, 并且 这个术语包括但不限于: 所有类型的鞋、 靴、 运动鞋、 凉鞋、 夹趾拖鞋、 人字拖鞋、 无跟拖鞋、 平底拖鞋、 凉拖鞋、 运动专用鞋(诸如, 跑鞋、 高尔夫鞋、 网球鞋、 棒球鞋、 板球鞋、 英式足球鞋 或足球球鞋、 滑雪鞋、 篮球鞋、 交叉训练鞋等)等。 0006 图6还提供了可用于解释和理解本说明书和/或本发明的方面的信息
29、。 更具体地, 图6提供了鞋类部件100的图示, 该鞋类部件在该图示的示例中构成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 构的一部分。 下面描述的相同的通用定义和术语可以适用于通常鞋类和/或其它鞋类部件 或其部分, 诸如鞋面、 中底部件、 外底部件、 地面接合部件等。 0007 首先, 如图6所示, 除非根据上下文另有说明或清楚的, 否则在此使用的术语 “向 前” 或 “向前方向” 是指朝向鞋类结构或部件100的最前趾部( “FT” )区的方向或在朝向鞋类 结构或部件100的最前趾部( “FT” )区的方向上。 除非根据上下文另有说明或清楚的, 否则在 此使用的术语 “向后” 或 “向后方向” 是指朝向鞋类结构或
30、部件100的最后后跟区( “RH” )的方 向或在朝向鞋类结构或部件100的最后后跟区域( “RH” )的方向上。 除非根据上下文另有说 明或清楚的, 否则在此使用的术语 “外” 或 “外侧” 是指鞋类结构或部件100的外侧或 “小趾” 侧。 除非从上下文另有说明或清楚, 术语 “内” 或 “内侧” 是指鞋类结构或部件100的内侧或 “大趾” 侧。 0008 而且, 本发明的各种示例性特征和方面都可以在此参照 “纵向方向” 和/或参照鞋 类部件100(诸如鞋类鞋底结构)的 “纵向长度” 来公开或解释。 如图6所示,“纵向方向” 被确 定为从所讨论的鞋类部件100(在该示例中为鞋底结构或脚支撑构
31、件)的最后后跟位置(图6 中的RH)延伸到最前趾部位置(图6中的FT)的线的方向。“纵向长度” L是从最后后跟位置RH 到最前趾部位置FT测量的长度尺寸。 最后后跟位置RH和最前趾部位置FT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说 明 书 1/25 页 8 CN 108366638 A 8 定位: 当部件100(例如, 在这个图示的示例中, 鞋底结构或脚支撑构件, 可选地作为鞋类物 件或足部接收装置的一部分)在无负载条件下(例如, 除与部件100接合的鞋部件的潜在重 量之外, 没有其它重量施加到部件100上)在水平支撑表面S上取向时, 确定相对于前和后平 行竖直平面VP的后跟和前趾切点。 如果特定鞋类部件100的
32、最前和/或最后的位置构成线段 (而不是切点), 则最前趾部位置和/或后侧最后后跟位置构成对应线段的中点。 如果特定鞋 类部件100的最前位置和/或最后位置构成两个或更多个隔开的点或线段, 则最前趾部位置 和/或最后后跟位置构成连接最远间隔分离点和/或线段的最远间隔分离端点的线段中点 (不管中点本身是否位于部件100结构上)。 如果最前位置和/或最后位置构成一个或多个 区, 则最前趾部位置和/或最后后跟位置构成该区或组合区的地理中心(不论地理位置中心 本身是否位于部件100结构上)。 0009 一旦部件100或结构100的纵向方向已经被确定, 并且部件100被定向在水平支撑 表面S上, 则平面可
33、以垂直于该纵向方向(例如, 平面进入和离开图6的页面)取向。 这些垂直 平面的位置可以基于它们沿着纵向长度L的位置而规定, 其中垂直平面与最后后跟位置RH 和最前趾部位置FT之间交叉于纵向方向。 在图6所示的这个示例中, 最后后跟位置RH被认为 是测量的原点(或 “0L位置” ), 并且最前趾部位置FT被认为是该部件100的纵向长度的末端 (或 “1.0L位置” )。 平面位置可以基于沿(在0L和1.0L之间的)纵向长度L的平面的定位而规 定, 从本示例中从最后后跟RH位置向前测量。 图6进一步示出了垂直于纵向方向(并且沿横 向方向取向)并且沿着纵向长度L位于0.25L、 0.4L、 0.5L
34、、 0.55L、 0.6L和0.8L位置(从后跟最 后位置RH沿向前方向测量)的各个平面的位置。 这些平面可以从图6所示的视图延伸进入和 离开纸张页面, 并且类似的垂直平面可以沿着纵向长度L在任何其它期望的位置取向。 虽然 这些平面可以平行于用于确定最后跟RH和最前趾部FT位置的平行垂直平面VP, 但是这不是 必需的。 相反, 垂直平面沿着纵向长度L的取向将取决于纵向方向的取向, 其在图6所示的布 置/取向中可以平行或不平行于水平表面S。 附图说明 0010 当结合附图阅读时, 下面的详细描述将被更好地理解, 其中相似的附图标记在附 图标记出现的所有各个视图中指代相同或相似的元件。 0011
35、图1A-1D提供了根据本发明的至少一些示例和方面的鞋类物件的各个视图; 0012 图2A-2V提供了根据本发明的一些示例和方面的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的各个 视图; 0013 图3A-3N提供了根据本发明的一些示例和方面的用于鞋类物件的另一鞋底结构的 各个视图; 0014 图4A-4O提供了根据本发明的一些示例和方面的用于鞋类物件的另一鞋底结构的 各个视图; 0015 图5提供了根据本发明的一些示例和方面的用于鞋类物件的另一鞋底结构的视 图; 以及 0016 图6被提供以帮助说明和解释对于理解本发明的某些术语和方面有用的背景和定 义信息。 0017 读者应该明白附图不一定按比例绘制。 说 明
36、书 2/25 页 9 CN 108366638 A 9 具体实施方式 0018 在以下对根据本发明的鞋类结构和部件的各种示例的描述中, 参考形成本发明的 一部分的附图, 并且在附图中通过图解的方式示出了可以实践本发明的各种示例结构和环 境。 应该理解, 在不脱离本发明的范围的情况下, 可以利用其它结构和环境, 并且可以从具 体描述的结构和功能做出结构和功能修改。 0019 I.本发明的方面的一般描述 0020 A.鞋底结构特征 0021 本发明的一些方面涉及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 这种鞋底结构可以包括向上表 面和在向上表面反面的向地表面。 鞋底结构还可以包括: (a)后跟支撑区域, 其包括由
37、在向 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一多个环围绕的中央区域(例如, 凹陷的中央区域); 以及(b)前足支撑区 域, 其包括由在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二多个环围绕的中央区域(例如, 凹陷的中央区域)。 在 这样的结构中, 第一多个环和第二多个环中的每一者都可以包括: (i)围绕(并且可以至少 部分地限定)中央区域(例如, 凹陷的中央区域)的第一环(最内环); 和(ii)围绕第一环的至 少第二环。 第一多个环和第二多个环中的任一者或两者还可以包括: (iii)围绕第二环的第 三环; (iv)围绕第三环的第四环; 以及(v)可选地一个或者更多附加环。 可以提供任何期望 数量的环。 环可以通过材料中的凹陷与环分离(和/
38、或至少部分地由所述凹陷限定), 并且/ 或形成支撑区域。 此外, 第一多个环和/或第二多个环中的第一环和/或第二环(以及可选的 其它环)可以包括基部和顶点(其中基部定位成比顶点更靠近向上表面), 其中第一环和第 二环中的每一个在其基部处的横截面都可以比在其顶点处的横截面宽(例如, 三角形、 截头 三角形、 圆角三角形、 梯形、 胶滴形等等横截面)。 如果需要, 则第一和/或第二多个环中的一 些或全部向地表面或顶点可以是共面的。 后跟支撑区域和/或前足支撑区域可以构成由聚 合物泡沫材料制成的单个中底元件的部分, 可以构成由聚合物泡沫材料制成的两个中底元 件的一部分, 和/或可以构成一个或更多的外
39、底元件的部分等。 0022 如上所述, 在根据本发明的至少一些示例的鞋底结构中, 后跟支撑区域和/或前足 支撑区域可以构成一个或多个中底元件的部分。 这种鞋底结构另外可以包括外底部件, 例 如作为一个或多个外底元件。 外底部件可以部分地覆盖中底元件并且可以包括暴露第一多 个环中的至少一些环的开口和/或暴露第二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些环的开口。 或者, 如果需 要, 外底部件可以覆盖第一多个环和/或第二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些(并且可选地, 所有)环。 当被覆盖时, 覆盖后跟支撑区域和/或前足支撑区域中的中央区域(例如, 凹陷的中央区域) 和/或多个环的外底部件的至少一部分可以是至少部分地透明或半透明的(例
40、如, 使得中央 区域(例如, 凹陷的中央区域)和/或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些环在鞋底结构的外表面处可见)。 0023 虽然根据本发明的一些示例的鞋底结构可以以各种不同的形状和方式制成, 但是 在本发明的至少一些示例中, 后跟支撑区域的中央区域(例如, 凹陷的中央区域)和第一多 个环中的至少一些可以具有弯曲形状(例如, 非直线和/或非平面, 并且可选地围绕其周边 或圆周的圆形形状、 椭圆形状、 卵圆形状、 细长形状等), 和/或前足支撑区域的中央区域(例 如, 凹陷的中央区域)和第二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些可以具有弯曲形状(例如, 非直线和/或非 平面的, 并且可选地围绕其周边或圆周的圆形形状、 椭圆形状、
41、 卵圆形状、 细长形状等)。 前 足支撑区域的单个特征(例如, 中央凹部和/或环)可以具有与后跟支撑区域(如果有的话) 说 明 书 3/25 页 10 CN 108366638 A 10 的相应的单个特征相同的尺寸、 形状、 间隔、 取向和/或其它特征, 或者这些区域中的相应的 单个特征(如果有的话)可以在尺寸、 形状、 间隔、 取向和/或其它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 上不同。 0024 根据本发明的至少一些示例, 附加的足部支撑结构可以设置在鞋底结构中。 作为 一些更具体的示例, 鞋底结构可以包括中足支撑区域, 该中足支撑区域包括由在向地表面 中(例如, 在中底部件和/或外底部件中)限定的多个
42、环围绕的中足中央区域(例如, 凹陷的 中足区域), 其中该多个环包括围绕(并且可以至少部分地限定)中足中央区域(例如, 凹陷 的中足中央区域)的最内环和具有围绕该最内环逐渐增大的周长的至少三个附加环。 该中 足支撑区域可以位于比鞋底结构的内侧边缘更靠近鞋底结构的外侧边缘(例如, 从中足中 央区域的中心测量)。 如果需要, 则后跟支撑区域的中央区域(例如, 凹陷的中央区域)可以 是细长的(例如, 沿前后方向), 前足支撑区域的中央区域(例如, 凹陷的中央区域)可以是细 长的(例如, 外侧到内侧方向), 和/或中足支撑区域的中足中央区域(例如, 凹陷的中足中央 区域)可以是细长的(例如, 在前后方
43、向上)。 作为进一步的选择, 如果需要, 则多个附加环可 以围绕前足支撑区域、 后跟支撑区域和中足支撑区域中的两个或更多个的组合区域延伸。 0025 另外地或可选地, 根据本发明的一些示例的鞋底结构可以包括内侧中足支撑区 域, 该内侧中足支撑区域包括由在向地表面中(例如, 在中底部件中和/或在外底部件中)限 定的多个环围绕的内侧中足中央区域(例如, 凹陷的内侧中足中央区域), 其中该多个环包 括围绕(并且可以至少部分地限定)内侧中足中央区域的最内环和围绕最内环具有逐渐增 大的圆周的至少两个环。 0026 作为另外的潜在特征, 根据本发明的至少一些示例的鞋底结构可以包括一个或多 个前趾支撑区域,
44、 每个前趾支撑区域可以包括被在向地表面中限定的一个或多个趾部环围 绕(并且可选地至少部分地由所述一个或多个趾部环限定的)趾部中央区域(例如, 凹陷的 趾部中央区域)。 如果需要, 则可以在单独的鞋底结构中设置两个、 三个、 四个或甚至更多个 前趾支撑区域(例如, 沿着鞋底结构的前趾区域在内侧到外侧方向上间隔开)。 当在鞋底结 构中设置两个或更多个前趾支撑区域时, 如果需要, 则多个环可以围绕前趾支撑区域中的 任意两个或更多个的组合区域延伸。 实际上, 如果需要, 则多个环可以围绕两个或更多个前 趾支撑区域以及鞋底结构的前足支撑区域、 中足支撑区域(如果有的话)和/或后跟支撑区 域中的一个或多个
45、的组合区域延伸。 0027 作为进一步的潜在选择, 根据本发明的至少一些示例的鞋底结构可以包括一个或 多个外侧支撑区域, 其中的每一个都可以包括由在向地表面中限定的至少一个外侧环围绕 (并且可选地至少部分地由所述至少一个外侧环限定)的外侧中央区域(例如, 凹陷的外侧 中央区域)。 如果需要, 则两个、 三个、 四个或甚至更多个外侧支撑区域可以设置在单独鞋底 结构中(例如, 沿着鞋底结构的外侧中足和/或外侧前足侧边缘在前后方向上间隔开, 可选 地比前足支撑区域离鞋底结构的外侧边缘更近(如从中央区域的中心测量的)和/或可选地 沿着或者朝前足支撑区域的外侧定位)。 当在鞋底结构中设置两个或更多个外侧
46、支撑区域 时, 如果需要, 则多个环可以围绕两个或更多个外侧支撑区域的组合区域延伸。 事实上, 如 果需要, 则多个环可以围绕两个或更多个外侧支撑区域和鞋底结构的前足支撑区域、 中足 支撑区域(如果有的话)、 前趾支撑区域(如果有的话)和/或后跟支撑区域中的一个或多个 的组合区域延伸。 说 明 书 4/25 页 11 CN 108366638 A 11 0028 如上所述, 除了围绕脚后跟支撑区域的第一多个环和围绕前足支撑区域的第二多 个环之外, 附加环可以存在于(例如, 限定于)根据本发明的各方面的鞋底结构中。 这样的环 可以连续地围绕前足支撑区域和后跟支撑区域的组合区域(并且可选地围绕上述
47、的任何其 它足部支撑区域, 当它们存在时)延伸。 如果需要, 则附加的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个环可以沿 着鞋底结构的一个或多个侧表面(例如沿着鞋底结构的内侧表面的至少一部分, 沿着鞋底 结构的外侧表面的至少一部分, 沿着鞋底结构的后侧或后跟侧表面的至少一部分, 和/或沿 着鞋底结构的前趾前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延伸。 附加地或可选地, 多个环中的一个或多个可 以沿着形成其的鞋底结构(例如, 中底部件或外底部件)的周边边缘延伸。 0029 本发明的另一方面涉及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 鞋底结构包括鞋底构件, 该鞋 底构件具有向上表面和在向上表面反面的向地表面, 其中鞋底构件的向地表面包括: 0030 基于
48、后跟的冲击力衰减结构, 包括: 第一中央区域(例如, 第一凹陷的中央区域); 鞋底结构材料的第一带(例如, 或环), 其围绕第一中央区域; 鞋底结构材料的第二带(例如, 或环), 其围绕第一带; 以及第一凹槽, 其分隔第一带和第二带(并且限定在鞋底结构材料 中); 以及 0031 基于前足的冲击力衰减结构, 包括: 第二中央区域(例如, 第二凹陷的中央区域); 鞋底结构材料的第三带(例如, 或环), 其围绕第二中央区域; 鞋底结构材料的第四带(例如, 或环), 其围绕第三带; 以及第二凹槽, 其将第三带和第四带分开(并且限定在鞋底结构材料 中)。 0032 该示例性鞋底结构的鞋底构件可以包括由
49、聚合物泡沫材料形成的基于后跟的冲 击力衰减结构和/或基于前足的冲击力衰减结构(例如, 作为中底元件的一部分, 任选地两 者形成在单个中底部件中和/或在单件鞋底结构材料中)。 0033 或者, 如果需要, 则这些冲击力衰减结构中的一个或两个可以形成在一个或多个 外底元件中。 如果需要, 则这些冲击力衰减结构中的任一个或两个可以完全形成在单件材 料中。 0034 作为另一种选择或替代方案, 如果需要, 则鞋底构件(其中形成基于后跟的冲击力 衰减结构和/或基于前足的冲击力衰减结构中的一个或两个)可以构成中底元件(例如, 由 聚合物泡沫材料形成), 该中底元件至少部分地(例如, 至少在其底表面处)被由一个或多个 外底元件形成的外底部件覆盖。 外底部件: (a)可以覆盖(和隐藏)基于后跟的冲击力衰减结 构和/或基于前足的冲击力衰减结构中的一个或两个, (b)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开口, 基于 后跟的冲击力衰减结构和/或基于前足的冲击力衰减结构中的一个或两个通过所述一个或 多个开口在鞋底结构的底表面处暴露, 和/或(c)可以使用至少部分透明的或至少部分半透 明的窗口区域覆盖基于后跟的冲击力衰减结构和/或基于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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